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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女孩经常出差恐防不测 先立遗嘱安排身后事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哈尔滨日报
2009年11月06日07:37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张巍)近日,1982年出生的小青到动力公证处给自己办理了一份遗嘱公证,这是迄今为至止到该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最年轻的遗嘱公证人。记者从公证部门了解到,随着社会进步,办遗嘱公证呈现年轻化趋势。

  据了解,27岁的小青是哈尔滨市一家外企的部门经理,已婚。由于工作原因,她经常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出差,为防不测,她决定将婚前名下的房产死后留给自己的父母。小青认为,灾难无法预知,通过遗嘱方式可以最大限度体现自己的意愿。

  34岁的孙先生经营一家电脑公司,与前妻离异后,他负责抚养上幼儿园的儿子。前不久,孙先生再婚,他特意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将自己名下的两处房产一处留给父母,一处留给儿子。他认为,提前立下遗嘱并非意志消沉,相反立完遗嘱后反而更觉得珍爱生命、爱护身体的重要。

  记者从公证处了解到,办理遗嘱公证的中青年人,一部分为再婚者,因涉及婚前财产,为了保护亲生子女的利益办理遗嘱公证。一部分人因夫妻感情出现危机,但尚未离婚,立遗嘱将自己那份财产留给父母。还有一部分人为从事高风险工作,或常乘坐飞机出差的私企老板、白领、司机等意外事件几率高的人群。在办理遗嘱公证的当事人中,中青年占到30%,并呈上升趋势。

  据动力公证处主任杨忠义介绍,年轻人办理遗嘱公证一方面说明他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同时也反映了现在的年轻人普遍压力过大,社会危机感强。公证处工作人员提醒已公证了遗嘱的年轻人,由于财产和家庭成员变化空间较大,应随情况变化及时到公证处更改遗嘱。
责任编辑:郑小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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