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王创辉)两名18岁的情敌电话约定时间地点决斗,打输了就放弃追求女子。决斗时一名情敌突然使用水果刀,在情敌求饶告输后还追刺13刀致对方死亡。近日,凶手莫某纯被东莞中院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13万多元。
情敌相约决斗
被告人莫某纯与甘某(女)初中时确定恋爱关系,两人谈了一年恋爱后莫某纯外出打工,并与一名女子交往暧昧,甘某与莫某纯吵架后分手。
2007年,甘某在东莞高埗镇打工,认识同厂的杨某宇(男,湖南省祁东县人,殁年18岁),几个月后两人相恋。莫某纯则多次向甘某表示想要和好,恢复关系,但均遭到甘的拒绝。后来,莫某纯得到阻止甘做出和好的因素是杨某宇,就多次聊天找到杨某宇,要求他放弃甘某,但被杨拒绝。
2008年11月12日,莫某纯从中山到东莞找老乡,又多次上门劝杨某宇放手未果。莫某纯提出两人决斗,输者主动放弃女方。11月15日22时许,莫某纯约杨某宇到高埗广场见面,随后买了一把水果刀放在身上。23时许,莫某纯与杨某宇见面,一同去到高埗镇新联村柳树坊组一花场内小路上。
莫某纯先用手推杨某宇,杨某宇脱掉上衣与莫扭打起来。在扭打过程中,莫某纯掏出水果刀连续捅刺杨的胸、腹、腋、手臂等部位,共计13刀,把杨杀死后将杨拖至旁边草丛中匿藏,然后带着杨的衣服和手机逃离现场。
行凶前曾透露要让对方死
甘某向警察证实,2008年5月份开始,莫某纯打电话给她称想要和好,但被拒绝。“9月的一天,他在QQ上与我聊天时说如果我不与他和好,他会让我后悔,并说不是对方亡就是他亡。”
刺杀了杨某宇后,莫某纯用深圳区号的电话拔打甘某的手机,“我问他15日晚上是不是叫杨出去了,莫说是,并说只是跟杨玩了一下就分开了。”谎言次日露馅了。
莫某纯在公安机关的笔录里显示,他用刀杀死是因肉搏打不过杨某宇。当时杨某宇将他压在地上,莫某纯拿出藏在身上的水果刀捅了对方腹部一刀,杨某宇被捅了一刀之后就说认输,“但我因心情很激动就继续持刀往杨某宇的身上乱捅了八九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