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内两次“醉驾” “牛司机”被吊销驾照
来源:三晋都市报
2009年11月07日01:40
本报讯 (首席记者冯文战 实习生邵琳芬)太原29岁男子贾某今年8月底就因醉酒驾车,被太原市交警支队迎泽二大队110中队查获并重处,11月5日晚,这名男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再次醉酒驾车,结果又被该中队民警逮了个正着。11月6日,该男子被依法给予罚款1700元,吊销驾照且两年内不得考取驾照,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8月26日凌晨0时30分,迎泽二大队110中队民警在太原市开化寺街附近查获一太原牌照的黑色丰田轿车,一打开车门,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满嘴酒气,遂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1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该车驾驶员贾某表示自己喝了12瓶啤酒,并对检测结果没有异议,民警依法对其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1月5日晚11时,迎泽二大队110中队民警在太原市漪汾桥上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丰田轿车从滨河体育中心出来后,由西向东上了漪汾桥。该车司机一看到警车,马上减速,试图躲避。民警立即将该车拦截,驾车的是名男子,当场便承认喝了两瓶啤酒,但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他说忘带了。民警根据该男子提供的驾驶证号进行网上比对,吃惊地发现他就是今年8月26日因醉酒驾车被该中队民警查获并重处的贾某。经现场酒精测试,贾某这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9毫克/100毫升,又属于醉酒驾车。
11月6日凌晨2时左右,贾某对酒精检测结果提出异议,要求重新抽血化验。化验结果出来后,贾某当场便傻了眼,其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87.73毫克/毫升,属“醉驾”无疑。
民警表示,今年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严厉整治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要求在行动中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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