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工商部门发出警示 谨防贪小便宜吃大亏
来源:
山西日报
2009年11月07日03:18
时间:2009-11-07 02:47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11月4日,记者从大同市工商局城区分局了解到,该局在大同市主要媒体发布消息,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易把个人的身份证件借给他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以避免潜在的风险和危害。
今年,该工商分局在开展“千名工商进万家企业帮扶”活动中发现,有人借用他人身份证件(如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残疾证等)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以图享受政策优惠。对此,他们向消费者发出警示,不要因碍于情分甚至贪图小便宜,而将身份证件租借给他人使用,否则,不仅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而且还无法享受到政府提供的一些低保、再就业等优惠政策。(赵志成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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