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工资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07日16:30
新华网杭州11月7日电(记者岳德亮)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会等5部门日前决定,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2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的范围涉及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当前已处停产或半停产以及可能发生欠薪逃匿的用人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的规定,专项检查将紧盯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等。从今年12月11日至明年1月29日,浙江省各级劳动保障、建设、交通、公安部门和工会组织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
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市级将实行24小时值班,县(市、区)要实行12小时值班制度,对举报投诉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指出,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要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公开曝光。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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