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是我国民营经济大省,外来务工人员达1200万之众。在全面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省委、省政府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记者今天从浙江省人民政府了解到,该省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在制度层面进行了诸多率全国之先的创新,使农民工子女教育提高有了扎实的制度保障。
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地方政府发展规划 浙江省省长吕祖善认为,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是实现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统筹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介绍,该省新出台的这份文件规定,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工作全面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流入地政府要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在就近学校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予以安排入学;就近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校网布局和生源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学。
所有公办中小学都有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责任和义务,在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任何学校都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公办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尽可能多地接受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享受省统一规定的免费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纳入政府资助范围。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款捐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
设立农民工子女教育专项资金 吕祖善介绍,为加大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投入,浙江省政府已设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专项资金。按照规定,各级政府也必须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考虑。人事编制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流入情况,合理核定学校的教职工编制数,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与此同时,浙江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依法举办非营利性的、符合基本办学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要加大对符合基本办学条件的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扶持力度。
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浙江省规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教师的管理,严格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校长和教师准入资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加强培养与培训,并建立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任职或支教制度。
农民工子女评优考学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刘希平介绍,为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籍实行动态化管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评优评先、入队入团、课外活动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要有针对性地采取教学帮扶措施,主动关心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克服各种心理和学习障碍,使他们融入集体、健康成长。学校要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刘希平介绍,浙江省鼓励和吸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特别是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和技校)。凡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的,不受户籍限制,均可报读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各地要认真做好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需求调查,将有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纳入当地中职招生计划。在校学习期间,外省来浙务工人员子女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和政府奖学金。
本报杭州12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