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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传播:开放的大门已打开

来源: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11月08日08:41
  灾难及突发事件媒体的职责与应对策略高峰论坛成都开讲

  本报记者 陈四四

  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对媒体的传播能力也是一种考验。媒体在重大灾难及突发事件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11月7日,第十届四川电视节的重要活动之一,灾难及突发事件媒体的职责与应对策略高峰论坛在成都开讲。与会人士认为,“危机传播”的大门已经打开。

  汶川地震的媒体报道是中国新闻传播的一个转折点

  与会者用“危机传播”一词来看待媒体面对灾难及突发事件中的作用,认为汶川特大地震的媒体报道是中国新闻传播的一个转折点。

  “大家应该还记得6年前的非典,当时媒体报道可以说是失大于得。”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胡正荣说,开始是不能报道,媒体在公众关心的大事件前出现集体失语。第二阶段变成报道过度,大量对非典的报道造成了公众的恐慌,不敢出门,不敢上街。到第三阶段又是报道失当,导致公众抢购食品囤积在家。“但是,危机传播在近两年放开,到汶川特大地震时媒体已掌握了主动的话语权。”

  据中央电视台总编室主任梁晓涛介绍,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该台在20分钟内完成直播准备,不断汇集国内外信息,实行连续直播,让公众随时知晓地震灾区的情况。

  人的生命高于新闻本身,媒体应有悲天悯人的情怀

  与会者也指出,危机传播存在值得反思的问题。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蒋晓丽提出了4个方面的问题:“如何既公开信息又解释原因”,“如何既坚持媒介伦理又保持专业素质”,“如何让议程设置的效果不被重复传播消除”,“如何把握正面宣传的度的问题”。2008年6月6日《齐鲁晚报》刊登的《做鬼也幸福》的一首词,缺乏对生者和死者的尊重。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学术部主任张君昌则从迟报原因、指挥系统缺失、虚假信息产生、人文关怀缺位4个方面提出了反思。

  “人的生命高于新闻本身。”与会者认为,在危机传播中,媒体应该是道德的践行者,应具有悲天悯人的情怀,这是媒体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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