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厦门11月8日电(记者郑良)国家海洋局环境保护司副司长王斌8日表示,中国目前已初步形成布局基本合理、类型相对齐全、功能渐趋完善的海洋保护区体系。
王斌在今日举行的厦门国际海洋周“中国(厦门)首届鲸豚保护国际研讨会”上说,中国政府在开发海洋资源的同时,高度重视海洋生态保护工作,大力推进和实施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各项措施,有效规范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努力维护海洋生态健康。
近两年来,中国先后制定发布“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其中将海洋生态保护作为其中重要领域。在全国人大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中专门增加“海洋生态保护”一章,明确了中央和沿海地方各级政府保护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建立海洋保护区以及开展海洋生态恢复的责任。
现行的《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建立了海洋功能区划、海域权属管理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确保海洋利用活动有序、有度、有偿开展。
王斌介绍,在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方面,截止到2008年底,中国已建成各类海洋保护区170多处,其中,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32处,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110多处,海洋特别保护区37处(其中国家级14处)。珍稀濒危海洋动物、典型海洋生态系统、海洋自然历史遗迹与自然景观等得到重点保护。
王斌说, 在海洋生态监测与评价方面,中国已经建立了全面覆盖管辖海域的国家—省—市—县4级海洋环境监测网。从2004年起在中国沿海设立了18处海洋生态监控区,开展海洋生态长期定点监测,定期评价海洋生态健康状况。
从去年开始,国家海洋局还组织开展了“海洋生态系统对气候变化的响应监测”和“近海二氧化碳海气交换通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的影响和生态系统的响应开展监测与评价。
此外,各级海洋部门加强了海洋工程、海洋倾废和海洋油气勘探开发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围填海项目。对赤潮、绿潮暴发和海上溢油等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实施有效的应急管理。针对退化滨海湿地、红树林和重要物种栖息地探索实施了多种海洋生态修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