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中欧外观设计制度巡回研讨会在无锡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出席会议并讲话。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述委员会主任保罗·梅尔(PaulMaier)、无锡市政府副市长谈学明出席会议并致辞。
田力普指出,现代外观设计制度起源于欧洲,中国外观设计制度发展只有20多年的时间,尽管发展很快,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尤其是欧洲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他表示,影响中国人向欧洲申请外观设计保护的因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国内的企业对国外包括欧洲在内的外观设计制度不知晓、不熟悉。中国企业要更多地了解欧洲外观设计制度,以便在进入欧洲市场时能有效地利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这一有力工具,提高市场竞争力。
会上,保罗·梅尔等欧方专家介绍了欧洲外观设计的申请、受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外观设计无效的时间限制、法律规定、无效理由,申诉和司法审查,外观设计的续展和维持,以及注册式外观设计电子申请、技术要求和加快审查、在线检索、客户服务等内容。相关专家还与参会代表就外观设计续展、外观设计重复申请、多重申请的保护、外观设计无效、多重申请的定义、产品的类别等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此次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和无锡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来自江苏各省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部分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据了解,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超过31万件,占当年全球外观设计申请总量的近1/3,同期中国申请人向欧洲申请仅1046件。与此同时,来自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一组数据显示,自2003年4月到2009年9月,43万余件外观设计通过了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注册,中国大陆申请人仅注册了3543件,占全部注册总量的0.82%,而德国人注册高达24%。(杜依民魏小毛/文 王文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