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综合新闻

人大、审计相互借力是加强财政监督的有效举措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9日16:27
  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计部门都具有财政监督的权力和义务。但由于各自工作特点以及客观条件的制约,任何一家在履行监督责任“单打独斗”时,往往捉襟见肘,力不从心。笔者认为,人大、审计相互借力不失为加强财政监督的有效举措,必将起到1+1>2的效果。这是因为:

  首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直接源于宪法——我国的“母法”,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审计机关的监督权力来源于预算法、审计法,其法律功效当然要低。其次,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而言,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而审计机关本身因为同属于政府系列,所以它的监督应属于内部监督。人大的监督比审计机关的监督更具宏观性、广泛性、超脱性。再者,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既包括程序监督,也包括实体监督,即在监督工作结束后,可对有关工作作出决定或决议,也可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而审计机关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只作出审计结论,无权对事项或人员作出处理。因此,审计机关借力人大强化财政监督,确为理想途径。

  从人大方面来说,人大监督范围广,任务量大,人员偏少,而且缺乏专业会计监督人才,但这却是审计机关的优势。他们人员相对较多,财务活动、财务规律和相关执业规定更熟悉,更专业,处理起来也更高效,这正是人大加强财政监督所需要的。所以说,人大、审计联手加强财政监督,应该是一个双向和互动的过程。人大的财政监督工作需借力审计手段。反过来,审计监督亟需权力机关的支持和助力。

  那么,在具体的监督工作实践中,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开展财政监督中应邀请当地审计机关参加,充分发挥审计人员的作用,创造条件支持其工作,从而达到增强监督实效的目的。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时,可请求人大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也可请求人大依据审计结论作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或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促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大)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恺萌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