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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举证期限将届 吴敦义:李文忠道歉期限午夜12时(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09日16:45
  人民网11月9日电台湾“行政院长”吴敦义要求民进党南投县长参选人李文忠3天举证期限将届。吴敦义今天下午说,3天期限是指到今晚12时止;他并认为,李文忠的秘密证人“应是他自己幻想出来的”。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吴敦义今天下午参观世界宗教博物馆的“慈悲自在,遇见观音”特展时,作以上表示。

  吴敦义说,本来限期李文忠今天中午12时前提出证据,但后来有法律背景的院长办公室主任唐国贤说,正确期限应是今天午夜12时。“新闻局长”苏俊宾今早在“立法院”备询时,也作了同样说明。吴敦义表示,若届时李文忠无法证明峇里岛之行是为处理砂石利益分配及安排南投县议会正、副议长人选,将提出诽谤告诉。他说,对自己在“廉能”方面的要求很高。从政30多年,不可能不爱惜名誉,也从未滥用权力,此次他一定要为捍卫自己的名誉采取行动。

  吴敦义说,李文忠到午夜12时前还有时间道歉、更正。李文忠若真握有证据,应该手心一打开就有。“道歉不是那么难的事,李文忠若提不出证据,就表示他是说话不老实的人。”

  此外,对李文忠不愿公开秘密证人,吴敦义说,秘密证人应是李文忠自己幻想出来的。



(来源:人民网-台湾频道)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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