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价最高拟上调0.95元/吨
方案一:主城水价提高0.6元,两步完成,全市污水处理费上调0.3元/吨
方案二:主城水价提高0.6元,两年完成,全市污水处理费上调0.35元/吨
天下午,市物价局针对水价调整听证会再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主城自来水价格及全市污水处理费调整的两个方案,及听证代表名单。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市物价局将于今日起在重庆价格信息网(www.cqpn.gov.cn)设置专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对《重庆市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和主城区居民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怎么调整?
两个方案25日听证
水价调整情况,本月25日上午9时将召开听证会。
方案一显示,主城居民自来水价格由现行每吨2.1元调整为2.7元,但分两步完成,即先上调0.4元,剩余0.2元由政府补贴解决或视经济发展情况再行实施;区县自来水价格仍以当地自来水公司、物价局等部门确定的价格为准。
该方案涉及的污水处理费调整情况为:全市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到每吨1元。其中,主城居民污水处理费每吨提高0.3元,由现行的0.7元调整为1元;其他区县污水处理费将与主城区一致(以前比主城区少0.2元),分两年调整到位,第一年每立方米提高0.3元,第二年每立方米提高0.2元。
按此方案,包括自来水价及污水处理费价两项,主城区每吨自来水费上调总额为0.9元,即由现行的每吨2.8元调整至3.7元。
方案二显示,主城居民自来水价格每吨仍提高0.6元,每年调整0.3元,分两年到位。污水处理费调价金额主城区和区县一样,每吨均提高0.35元。
按此方案,主城区污水处理费调价幅度为50%,即由现行的0.7元调整为1.05元,含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总调整金额为0.95元,分两年完成——2009年主城区每吨自来水费将由现行的2.8元调至3.45元,到2010年每吨为3.75元;区县污水处理费由现行的0.5元调整为0.85元,调价幅度为70%,自来水价格仍以当地自来水公司、物价局制定的价格为准。
为何调整?
供排水企业经营困难
困难一:供水企业负利润
据市物价局调查,我市由于地处丘陵地带,主城各区沿江分割,供水呈组团式分布,其提水扬程高、加压级数多、出厂水压力大,导致实际运行成本高于国内其他城市,且水厂只能沿江岸、坡地分区域建设,其建设投资大、规模效应小、固定成本高;特别是三峡成库后,水处理难度加大,制水成本逐年增加。
经市物价局成本监审,2008年水务集团主城供水企业单位成本费用为每立方米1.98元(现行居民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10元,其中含上缴的增值税及附加0.30元),出现成本价格倒挂,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为负的1.31%。
困难二:供水项目投资高
据测算,我市未来供水项目投资高达40.7亿元。一是需新建井口、悦来等水厂8座,新增日供水能力67万立方米;二是需升级改造水厂15座,改善处理工艺、增加深度处理、增加检测内容,强化水质提高;三是需完善两江互调、管网互通工程,增强城市防止流域污染的应急供水和安全供水能力;四是全面推进“一户一表”改造,供水企业还将承担庭院改造费用。
困难三:污水处理缺口大
据市财政局统计,2001年以来政府已相继投入建设资金64.2亿元(中央投入42亿元,市政府投入22.2亿元),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镇级污水处理厂70座,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50座。城市日污水处理能力由4.8万立方米增加到218.5万立方米。主城污水收集处理率由7.2%提高到84%,库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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