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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最高法院要求法官公布个人财产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10日08:48
  印度最高法院颁布一项命令,要求所有法官在法院网站上公示个人财产,此事在印度国内引起轩然大波。但直至11月3日,只有两名大法官自愿公布资产细节。大多数法官的拒不合作使得政府及最高法院颇为尴尬,而立法强制公布个人资产又面临重重困难。在此之下,困扰印度的贪污腐败问题又一次被摊上桌面,总理辛格认为治理国内腐败刻不容缓。印度今后是否能稳固其在全球的经济和政治地位,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能否将国内的腐败问题处理好。

  法官公布财产有命令难执行

  公开个人及配偶财产的命令于8月28日几经波折由议会通过,并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布拉克理士南宣布实施,命令要求各邦法官及其配偶公开个人财产。这一公开申报个人及配偶财产的命令将会涉及到大约600名法官,因此被认为具有里程碑意义。该命令一经宣布便吸引了民众的强烈关注,同时也激起印度国内关于司法问责的讨论。

  印度国内著名的法律专家对此决定表示赞同。前总检察长索利索拉布吉就表示说:“这是一个进步,我对此表示欢迎。”但也有人说,这还远远不够,“现在公开个人财产的命令并非是强制性的,很多法官还会以种种借口拒绝对公众透露其财产。”最高法院公共利益的律师布尚认为,“我们有必要加强立法,使法官公示其个人财产成为强制性的,让贪污腐败者得到应有的制裁。”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布拉克理士南也曾对此表示过担忧,他认为由于缺乏法律依据,要法官公布个人财产的命令很可能会成为一纸空文。而现在的情况正印证了首席大法官当时的担忧,在印度近600名法官中,目前自愿公布个人资产的仅有两人,他们个人及配偶资产的细节于11月3日被登上最高法院的网站供公众浏览,而更多的法官不同意公示其财产。法官们辩解说,他们选择不公布财产,是因为担心可能会受到一些对判决不满者的攻击。

  贪污困扰多年政府形象受损

  多年以来,贪污腐败问题一直困扰着印度政府,《印度时报》曾发布了一个对于12个亚洲经济体的官员素质调查,由于贪污腐败的严重侵蚀,印度官员的素质排名位列倒数第一,调查认为印度的官僚办事效率之低“令人窒息”,与他们打交道过程可谓是“缓慢而痛苦”。印度总理辛格曾以非常强烈的措辞指出,贿赂、勒索和欺诈行为对印度各个阶层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辛格在8月召开的全印反腐会议上说,反腐败没有单一的良策,必须多方面入手。目前面临的挑战就是要加快腐败案件的侦破和查处速度,约束政府部门的权力,加强对高层腐败问题的查处。他认为印度现存的贪污现象严重损害印度的国际地位和形象,严重阻碍了印度经济的发展。

  追溯反腐历史还需有法可依

  事实上,印度打击贪污腐败的历史很长。早在1941年就成立了“特别警察署”,即现在印度查处腐败案件的主要机构、中央调查局的前身。特别警察署当时主要负责对二战期间的贿赂和腐败问题进行调查。二战结束后,印度政府认为有必要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来处理腐败问题,并且在1946年通过了“德里特别警察署法案”,特别警察署由内政部管理,其查处范围扩大到所有的中央直属区,经邦政府同意,也可以扩大到邦政府范围。德里特别警察署1963年1月4日被更名为现用名,也就是中央调查局。其调查的范围也从政府工作人员逐步扩大到各类公共部门,例如国有企业、国有银行等。中央调查局最初只有“一般犯罪司”和“经济犯罪司”,1987年又增加了“反腐败司”和“特别犯罪司”。

  在印度,腐败官员不能得到有效查处一直是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问题。针对这一现象,政府现在也提出要对1988年通过的“预防腐败法案”进行修改,以便在法律上支持对腐败官员财产予以没收。现有法律虽然规定可以对腐败官员判处最高7年监禁,但是没有规定政府可以没收其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然而,要对这部法律进行修正,在程序上将面临重重困难,比如新提案是否符合宪法,今后如何进行执行等问题。

  路漫漫其修远印度还需努力

  此番提出法官公示个人财产的要求,意图在于让国内外看到更加透明化的司法机构,加大民众的监督作用。虽然印度的最高法院对于政府的反腐败措施并不满意,多数法官也对公布个人财产持消极抵触的态度。但是,政府对反腐工作的决心,也确实得到了社会广泛支持并使公众从中看到了一线希望。

  近些年来,公众要求司法透明化的呼声逐年升高,印度政府此次让法官们公开个人财产,就是希望他们起到带头作用,引领其他机构官员走向勤政、清廉、高效之路。

  印度作为金砖四国的重要一员,想在全球经济不容乐观的情况下有所作为,在世界舞台上站稳脚跟,其国内反腐工作不容忽视。虽然现在看来,印度最高法院要求法官公布个人资产面临困难,收效也不佳,但是,这一举措能够成为督促印度加强反腐立法的催化剂,为印度今后的反腐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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