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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居仍变9居 北京整治“群居”可依之法成一纸空文?(组图)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10日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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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伊鑫)《北京一间两居室房间被隔成9间房出租》一稿4日在人民日报上刊登以后,记者走访了北京市人口比较集中的几个小区进行调查。结果显示,这种将房屋结构改造出租的情况,目前在北京数量不在少数。

  租户:为了赚钱这样做,太没人性

  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十里堡东里小区,采访了租户江小姐。江小姐租住的房子是一个两居室,现在被隔成了5间房,目前有8个人住在里面。江小姐对记者说:这种隔断房住在里面特别不舒服,空间比较小,大家还要共用一个厨房和卫生间,很不方便。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要争卫生间,起来晚了抢不上就有可能会迟到;另外,因为住的人比较多,有很多人比较脏,不爱护公共卫生,还有时候东西用坏了,也没人修理。同时,江小姐还认为这种房子的存在很没人性,房主只顾赚钱,不但导致租户住不好,就连房子也糟蹋了!

  租户李先生住在朝阳区金台西路的一个老楼房里,他对记者说:除了早晨抢卫生间以外,晚上我也睡不好——我隔壁住着一对情侣,每天晚上他们要么吵架,要么亲热,我都听得一清二楚;而且因为人比较多,没办法规范,出出进进很正常,所以门成天敞开着,很不安全。

  尽管如此,江小姐和李先生也都表示自己很无奈:都是打工族,一方面要考虑离自己的工作单位近,另一方面考虑到这种隔断房的确要比正常的房子租金便宜,所以也只能选择忍着,谁让自己买不起房呢!

  房主:存在即是合理,有需求才有市场

  当记者问到房主赵先生对这种现象的看法时,他说:存在即合理,有需求才有市场。租不起房子的人才能忍受这样的环境。如果租不起1000(元)的,就租远点500的。但是,通常人们不想住太远,那么想便宜的话就只能这么住。

  可依之法成一纸空文? 记者多方采访终未果

  据媒体报道,9月初,北京八部门联合发布整治出租房违法行为《通告》,《通告》规定,房屋出租人违法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报道称,通告将在全市违法建设和出租房屋较多的地区集中张贴和宣传。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地区以及违法建设和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的地区,通告必须张贴在明显位置。国庆前,《通告》将全部发放宣传到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手里。

  通告发布已有两个多月,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情况仍然存在,为此,记者致电各相关部门询问,然而这些努力最终以“无人接听”、“电话忙”、或者“此事太过敏感,最好找这八个部门的牵头部门问一下”而告终。

  记者在小区采访过程中发现,没有一个人表示知道这个《通告》的存在,更不用说是收到《通告》宣传了。

  新闻回放

  八部门联合整治出租房违法违规行为 群租房违规隔断须拆除

  京华时报9月12日讯近日,北京市公安局、市规划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出《通告》,要求加强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出租人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

  群租房内隔断拆除

  《通告》指出,禁止违法改变出租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房屋出租人违法改变房屋结构或使用性质,将房屋隔成若干居室对外出租的,应当拆除隔断,恢复原状。

  严禁违法出租房屋。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禁止将违法建设和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房屋出租。对存在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应当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建筑结构安全隐患、火灾隐患等危及人身安全的出租房屋,应立即停止出租。

  租房7日内房主须登记

  《通告》要求,房屋出租人不得向无身份证明的人出租房屋;不得以出租房屋的方式为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发现承租人有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房屋出租人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应主动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通告强调,对房屋出租人、承租人违反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50个重点地区宣传到户

  据悉,在城乡接合部地区以及市级挂账整治督办50个重点村(点)违法建设和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的地区,通告必须张贴在明显位置。国庆前,《通告》还要全部发放宣传到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记者卢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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