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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猫行为横行沪上 猫贩子每日狂赚两千元(图)

来源:法制网
2009年11月10日10:07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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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贩猫行为横行沪上 法律存白难以制裁

  爱猫人与猫贩的“战争”何时能休

  本报记者 刘建

  不久前,上海市普陀区的一名猫贩子将600多只猫分关在七八个铁笼里伺机运出,爱猫人士发现后进行阻拦,有关部门收缴了这批猫。翌日,一爱猫人士听说有一笼猫被猫贩子弄了回去,当即打车赶到猫贩子家,并要打开笼子放猫,几名猫贩子见状拥上前殴打,要不是警察赶来,该爱猫人士性命难保。

  对于爱猫人士来说,护猫是项艰巨的任务,虽然屡次成功,但猫贩子却很难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只有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可供借鉴,既无明文禁止贩卖和食用猫肉,也无关于流浪猫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是否应该立法保护猫这类动物也有争议。爱猫人士与猫贩这场“战争”何时才能终结?

  护猫与贩猫“对峙”屡屡上演

  “你们运一车我们就拦一车。”爱猫人士表示。

  “你们拦一车,我们就运十车!”猫贩们毫不相让。

  近几年,在上海、北京、广州等地频频发生猫贩与爱猫人士之间的矛盾冲突,贩猫-救猫事件屡屡上演。

  去年8月29日就发生了一起在沪嘉两地产生了极大影响的护猫与贩猫“对峙”事件。当晚,5名上海爱猫人士从上海市区驱车赶赴浙江嘉兴,于深夜11点在嘉兴物流园区水果批发市场门口截下装有上千只猫咪的江苏货车,双方一直“对峙”到30日。由于没有猫贩偷窃猫的证据,警方无法采取强制手段。

  今年10月23日清晨5点,上海市普陀区固山路上,一辆装有近600只活猫的蓝色货车被爱猫人士拦住,此事惊动了警方和工商部门,该车被连车带货扣下。事后,工商部门将这车猫交给动物保护组织,其中一些猫被人领养,另一部分会在做完绝育手术后放生。

  据爱猫人士称,如果拦截不成,这些猫将被运往外地宰杀贩卖。在整个上海市有一个庞大的地下贩猫网络,每天都有成百上千只猫从这个网络运往外地被宰杀贩卖。

  说起家中自养的猫被偷,众多爱猫人士都很痛苦。“猫是伴侣动物,不是养来吃的。猫是我们家的一员,家庭成员被害,谁的精神不会崩溃?”赖先生说,他从小就养猫,猫对于他来说就像是自己的家人,“我被偷了十多只猫,那种痛苦对于没养过猫的人来说,是永远无法体会的。”

  爱猫人士为猫咪得救而欢欣鼓舞,而猫贩们则扬言要再去弄几车把损失补回来。“你们运一车我们就拦一车。”爱猫人士表示。“你们拦一车,我们就运十车!”猫贩们毫不相让。这场“战争”似乎永无终结。

  猫贩子有时一天可赚两千元

  “哪行也没这行钱好赚。每卖掉一只猫可以赚2元钱,如果一车装1000只猫,那么一天就可以赚2000元。”

  据了解,在十多年前上海就出现了“靠猫吃饭”的捕猫人,这个隐秘行业一般人并不知晓。贩猫尽管经常遭到爱猫人士的围追堵截,但因为利润丰厚,猫贩子无论如何都不肯收手。

  贩猫的利润究竟有多高?一个专门收别人捉来的猫,再转卖出去的“猫头”说:“哪行也没这行钱好赚。每卖掉一只猫可以赚2元钱,如果一车装1000只猫,那么一天就可以赚2000元。当然,不可能天天都运出去这么多。”

  “有人喜欢猫,也有人不喜欢猫,流浪猫在他们眼中就是麻烦。你信不信,我们捉猫,还会有人叫好。”一名猫贩子跟记者讨论起“捉猫理论”,“捉猫这个行业不是凭空产生的。这么多流浪猫都是那些没有责任心的养猫人丢掉的。有时候还会有居民或物业人员,找我们去‘处理’掉小区里的一些流浪猫。还有一些居民家中养了很多猫,影响到了邻居,也会向我们求助。”

  “爱猫人士恨我们的心情可以理解。理解归理解,生意还是要做。”猫贩子直言不讳地说。

  是否立法保护小动物有争议

  “贩猫是一个隐蔽性非常强的过程,偷猫、运猫、贩猫,都是在深更半夜完成的,取证难度很大。”

  今年4月28日和6月28日,上海首例猫主人状告猫贩案两次开庭。两名原告诉称,被告猫贩子张振安侵害了她们的财产———家养的猫,要求其赔偿原告在寻猫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误工费、宠物检查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5万元。法庭上,被告张振安辩称,他捉的都是流浪猫,不知道其中有原告的家猫。而原告认为,家猫身上都带有首饰之类的装饰物,被告不可能不知道。

  “贩猫是一个隐蔽性非常强的过程,偷猫、运猫、贩猫,都是在深更半夜完成的,取证难度很大,幸运的是我们这次掌握了比较有说服力的证据。”原告的代理律师刘福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追究猫贩子的刑事责任非常难,而告他们侵害公民财产,进行民事诉讼还是有把握的。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褚君浩在去年两会期间递交了《关于动物保护立法的议案》。议案中写道:在全球化重视动物保护的环保大背景下,我国至今滥吃滥用、虐待虐杀动物的现象仍然严重。由于被人不负责任地遗弃,造成无序繁殖,城市流浪猫数量庞大,并使得猫贩子疯狂捕捉,贩运到外地。因为运输手段简陋,这些猫在运输途中受到虐待甚至大量死亡。2010年世博会举办在即,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努力,推动我国早日出台动物保护法。

  然而,也有人认为目前没有必要对动物权益过分声张。一位持反对态度的人士表示,此举缺乏理性的法律思考。首先,对动物权益进行立法,保护所谓的“动物权利”是缺乏法理基础的,会对我国法律关系的主客体二元结构以及以此为基础的法律秩序产生颠覆性的影响。其次,如何对待动物纯属个人行为,是道德问题,不应纳入人类社会伦理范畴,更不能以立法来强制所有人。泛道德论不能作为拯救动物的出路,而且虐待动物并没有成为一个广泛的社会问题。最后,动物权利保护一旦成势,有走向极端而矫枉过正的危险。如果人类对动物进行立法保护,标准何在?界限何在?是保护所有的动物,还是某些种类?

  引人关注的是,今年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主任常纪文研究员,对外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全文,并向国内外公开征求完善意见。起草该专家建议稿的项目组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和“遗弃动物罪”专条。常纪文表示,希望用法治来推进社会道德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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