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驾照考试请义务监督员“监考”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0日13:50
人民网荆门11月10日电 (田豆豆王昕韩红芝)“今天,我全程监督了农机驾校的学员周**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试,考官梁久成,考试规范、公正……”经过一天的随车跟踪,11月3日下午4时,荆门市民陈秋阳在《驾驶人考试义务监督员情况报告表》上郑重填下监督情况。今年10月起,湖北荆门市公安局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首次请来40名“监考官”——“义务监督员”,杜绝考场不正之风,堵住“马路杀手”出口。据悉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创。
据了解,荆门辖区共有20所驾校,市局交警支队驾管科16名民警平均每天要接待800余名驾驶人考试。今年6月,市局交警支队纪委接到一名群众投诉,称自己与另外3人每人贿赂考官800元,仍然未通过路考。经查,原来是驾校一教官吓唬学员“不送礼是考不及格的”,并以此为由收取了4名学员3200元“打点费”。这次群众投诉引起了荆门交警的深思。如何推进“驾考”的公平、公正、公开,杜绝徇私舞弊?7月15日,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面向社会发出招募100名驾驶人考试义务监督员的通告,10月中旬,首批持有A1、A2、B1、B2、C1类驾驶证的40名义务监督员经过培训后挂牌上岗。
在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考基地,记者看到,无论是在候考厅,还是在各个科目考场,都有佩戴“荆门市交警支队考场义务监督员”胸牌的监督员,他们可采取现场全程跟踪监督、单车随车跟踪和调阅当天单人影像资料等方法,对违反规程的有纠正权,对考试员违规签署合格的有否决权,每次监督之后需填写情况报告表交纪委存查。
对于驾驶人考试义务监督员制度的推行,荆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阳勇表示,机动车驾驶人的准入关不把好,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频发,不仅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增加交警工作压力。引入监督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可防止任意条件下的随意性,杜绝“马路杀手”,有助于增进群众的理解,也有利于推进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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