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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户外广告”不如进行产业扶植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0日14:09
  你能想象一座没有户外广告的大城市会是什么样吗?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到今年11月30日,昆明市将拆除几乎所有的户外广告。并规定,限期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依规实施强制拆除”。

  一般说来,政府对于一个行业的整治是无可厚非的,而昆明的行为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在于:第一,一刀切式的强制拆除,将违规户外广告和正规户外广告一网打尽,合法广告企业的损失谁来补偿?第二,如此力度的整治行动,实际上是打击了整个户外广告行业,如今整个行业都噤若寒蝉。第三,在昆明市自2005年起的历年整治中,不断有广告公司、行业协会、政协提案力陈整治之弊,呼唤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重视户外广告行业。那么,政府对于户外广告行业,到底是一种怎样的认知,其整治行动暴露出了什么问题?

  从新闻中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政府对待户外广告其主导思想是实用主义的,其手段是拉拢与打压相结合。当有重大活动时,就让广告企业承担亮化城市、氛围营造的任务。此时,行政审批就会放宽,甚至造成了行政审批混乱的局面。当“创建卫生城市”不达标时,又把问题推给户外广告,认为城市脏乱差的形象源于户外广告,要求立即拆除。而整治过程中,又不遵守相关规定所言的“提前三十天通知企业”和“对合法企业进行赔偿”。

  事实上,户外广告是一座城市的名片与风景,户外广告不仅有景观价值,也有商业价值,尤其是提升商业地产价值,其背后是广告企业按照市场规律的商业化运作。而主管部门并没有把户外广告当作一个产业来看待、管理,也不关心其生存和发展,更没有制定一个关于这个产业的系统的政策。如果转变施政方向,以一种统筹规划的视角来规范该行业,在整治中做到依法执法,区别对待,通过产业政策扶植使其良性发展,或许不失为一种良治。(王海越) (来源:每日新报)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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