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质监局通报气站违法情况 掺二甲醚罚8万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1月11日04:33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通讯员穗质宣)昨日,广州市质监局通报第三季度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违法违规情况,7月份在抽检中被发现液化气中掺二甲醚的广州铁路工程总公司煤气站被罚8万元。
根据通报,7月31日广州市质监局抽检位于槎头的广州铁路工程总公司煤气站的液化气,被检出含18.38%(V/V)的二甲醚,为此质监局责令该煤气站改正并处8万元罚款。
市质监局同时通报两宗充装非自由产权气瓶或超期未检气瓶案件。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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