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爱不成将美女剔骨焚尸 称赔不起庭上求死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1月11日04:32
手法极其残忍:
先将死者四肢砍下,再将躯干及四肢的肉剔去,分装在几个塑料袋内,躯干和骨头用棉被裹着,捆上皮带拿到厕所焚烧,最后抛尸。
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实习生许疏影)昨日,广州中院对年初备受关注的湖北打工妹吕传菊被碎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凶手黄文冰当庭承认对心爱的女人进行砍杀、碎尸、剔骨、焚尸、抛尸,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庭审结束前,他向法官要求:“判我死刑吧!”
一个23岁生命的消逝,凝结在短短的一页起诉书内。据指控,今年1月9日晚10时许,黄文冰将吕传菊带至自己所居住的出租屋内,后发生争执。黄文冰用菜刀猛砍吕传菊头、颈部,至吕传菊死亡后,便将其分尸、焚烧,将尸块装在塑料袋内,分别抛至东平路口、永泰以及白云心理医院附近。1月20日,黄文冰被抓获归案。
事实上,在吕传菊失踪后,其亲属便极度怀疑此事与黄文冰有关。黄文冰追求吕传菊,其姐姐吕传梅是知道的,并且极力反对,但黄文冰一直没有放弃努力。
由于找不到妹妹,吕传梅向媒体求助,毫不讳言怀疑黄文冰。她告诉记者,曾找过黄文冰问话,黄文冰轻描淡写地回答“不知道”。至于手上的抓痕,黄文冰的解释是:“出来混,受点伤肯定有的。”这一段故事经媒体披露后,疑凶黄文冰的杀人动机被描述为“求爱不成”。
供述:
要找死者男友算账被阻止
“你喜欢吕传菊么?”、“吕传菊喜欢你么?”、“你们确立恋爱关系了么?”昨日,黄文冰和吕传菊的关系,是公诉人询问的重点之一。黄文冰坦陈喜欢吕传菊,至于吕传菊的态度,他沉默了半晌,表示“不知道”、“很模糊”。据黄文冰供述,2008年8月,他进入吕传菊所在的工厂工作,对漂亮的吕传菊一见钟情。他多次向吕传菊求爱,但并未得到明确答复。2008年9月,黄文冰离开工厂,在某警官学校的厨房工作。
此后,他一直与吕传菊保持联系,知道吕之前有一个姓刘的男朋友,比较嗜赌,两人经常吵架。案发当天,黄文冰在街上巧遇吕传菊,便叫上她聊天。
至晚上10时许,他将吕传菊带回出租屋继续聊天,期间得知刘某仍在纠缠吕传菊。黄文冰一怒之下,提着菜刀便要找刘某“算账”,却被吕传菊阻止。争执之中,他的刀落向了吕传菊的后颈处,随后连砍多刀。吕传菊死后,他先将其四肢砍下,然后再将躯干及四肢的肉剔去,分装在几个塑料袋内,躯干和骨头用棉被裹着,捆上皮带拿到厕所焚烧,最后抛尸。
自辩:
刀子舞来舞去舞到她脖子上
为何要对心爱的女人下如此狠手?面对这样的问题,黄文冰的解释是,当砍下第一刀后,他的脑子已经一片空白。他表示,一开始并没有想要杀害吕传菊,只是对方在其前后拉扯,他的刀子舞来舞去,便“舞”到了吕传菊的脖子上。
至于毁尸行为,黄文冰称是因为害怕,想逃避法律责任。而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中,黄文冰的供述是:看到吕传菊阻止他去找刘某,认为吕传菊是在维护前男友,一怒之下便向她砍去。而刘某则在证言中称,他与吕传菊并未分手。
吕传菊的姐姐吕传梅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听到凡此种种,忍不住数度拭泪。她代表父亲出庭,向黄文冰索要各类赔偿共计58万余元。
黄文冰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的行为带有偶然性,如果吕传菊不阻止他,悲剧便不会发生。另外,黄文冰有心理障碍,应考虑从轻处罚。
求死:
赔不起,判我死刑也可以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表示,黄文冰手段之残忍,在其办案经历中极其罕见。经鉴定,黄文冰并无精神病。同时,虽然他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但在动机方面有所保留,因此建议法庭在死刑幅度内量刑。昨日,黄文冰的家属没有到庭旁听。在休庭前,法官询问黄文冰是否愿意赔偿,并建议他写信给家人筹款赔偿。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积极赔偿,在量刑上会给予适当考虑。黄文冰回答:“赔不起,判我死刑也可以!”见法官没有答话,他又大声说了一句:“判我死刑吧!”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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