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万象 > 最新要闻 > 世态万象

西安交大教授举报学者造假续 两被举报人遭免职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1日08:00
  本报持续关注的被告上法庭事件出现逆转,记者今天上午从案件受理法院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获悉,两位原告同时提出了撤消对举报人的诉讼并已得到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此前的两次庭审中,原告西安交大束鹏程、李连生教授均提出名誉权被严重侵害,请求法院判令三位被告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西安交大举报学术造假的六位老教授其中三位)立即停止侵害,并在多家等媒体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同时提出共计27万元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要求。

  负责审理此案的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王健今天上午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经过法院调解,11月2日原告束鹏程、李连生分别以“鉴于有关党政领导及校友多方劝解并建议采用其他方式解决矛盾等客观原因”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当日,法院根据申请下发了(2009)碑民二初字第798、799号两份民事裁定书,准许两位原告撤回起诉。

  王健透露,“法庭在受理案件后,曾赴西安交大调查取证,校方表示,究竟是否两位原告涉嫌造假很难做出明晰判定。”

  记者同时获悉,西安交通大学日前调整了该校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中心负责人职务,被指“造假”的教授束鹏程“不再担任”该中心主任一职,李连生教授也于此前被免去该中心副主任职务。

  记者通过西安交大党委宣传部确认,该中心主任一职已由校长助理席光教授接任,公示期已经结束。当地媒体此前就两位被指“造假”的教授去职一事,采访了西安交大党委组织部部长陈天宁。报道显示:“陈天宁称,他个人认为"席光接替束鹏程出任国家工程中心主任在程序上属于正常换届"。但当被问及束鹏程、李连生同时去职是否与二人被指"学术不端"有关时,陈天宁没有回应。”

  记者今天多次联系两位被举报教授,束鹏程教授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李连生教授的电话已转至秘书台。记者随后发出表明身份的短信,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被告上法庭的举报人之一、西安交大退休教师陈永江得知对方撤诉的消息后表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还将继续向教育部、中国科协等相关部门举报。

  “我们这一代人心目中,大学是多么神圣的字眼呀!”81岁的陈永江说,几位老人逐步感觉到学术腐败是源头上的腐败,必须把在源头上放毒的人抓起来,保持源头和摇篮的纯净。(记者雷宇孙海华)

  细雨中,陈永江、郁永章、杨绍侃3位白发苍苍的老教授再次来到法院应诉。与第一次开庭相隔7天,今日在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二度开庭。

  经过本报首报,这一案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几天来,“西安交大六教授举报长江学者造假事件调查”成为各大网站热门新闻,跟帖评论者众。所以,与上次庭审时的“清静”不同,由于前来采访的记者和旁听者众多,今天的庭审被调整到了法院的“大法庭”。

  作为原告方,李连生、束鹏程两位教授依然没有露面。庭审焦点仍然围绕李、束二人是否造假展开,主要内容为法庭调查:针对陈永江等在上次开庭时所提出的9条相关证据,原告方代理律师叶子丰发表了质证意见。之后,法庭对本案涉及的相关事实进行核清。

  两小时庭审后,法官最终提出疑问:是否学术造假,究竟能由哪个权威部门裁定?

  原告:经济效益不能作为获奖评价唯一标准

  本案中,证明李连生是否造假的核心证据之一,是陈永江等人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的一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为推广应用李连生“热泵型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及若干关键技术和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技术”,泰德公司于1998年成立。之后,李连生凭借《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申报并获得“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这份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泰德自成立后至2000年没有生产,2001年开始生产销售,当年亏损148万元,之后连年亏损,至2004年1月停产。后虽经增资,也未能改变泰德公司的颓势。

  对此,原告方提出:2009年5月学校调查组组织的专题调查结论是,“泰德”所出具的2002年及2003年经济效益的数据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而2004年的数据则是根据年初的合同订单开具。“除涡旋外,泰德同时还开发、经营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等其他项目”。所以,企业工商年检中的各项数据和单项经济效益数据不能简单、机械地等同起来。

  原告方认为,泰德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不能说明客观事实。比如报告书中对原告提供的专有技术按零值评估,“这与事实不符,实际上西安交通大学仍占有总股本的8.89%。”

  而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水平,在行业较大范围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可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并列关系,经济效益并不能作为唯一的获奖评价标准。”

  6位教授举报李、束造假期间,陕西省科技厅曾于2009年3月2日向西安交通大学发函,要求校方调查核实200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所涉及的举报事实,并在3月12日前将调查结果报省科技厅。“直到现在,相关调查还没有上报。”上次开庭时,陈永江就此提出了意见。

  对此,原告方提出,科技厅函件只能证明被告曾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这一事实。“但实际上,被告提出异议的时间已经超过时效。”

  他认为,《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异议及其处理第六十三条二款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奖励办公室提出;逾期且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原告获奖初评结果公布时间是2005年8月;而被告提出异议的时间是3年之后的2008年10月,早已超出该实施细则所规定的30日内的异议期。”

  对于李连生所著《涡旋压缩机》一书涉嫌抄袭一事,原告方律师提出:李连生著书于1997年3月交稿,1998年3月出版;而顾兆林、郁永章等所著《涡旋压缩机及其他涡旋机械》一书于1997年12月8日交稿,于1998年3月出版。“从时间顺序看,李连生所著一书在先,被告郁永章著书在后,不存在原告抄袭被告的可能。”

  对于李连生妻子熊春杰学历造假一事,原告表示:2007年教育部科学技术奖报奖材料中,完成人情况表中的基本信息,由她本人独立填写,如果有误也应由其本人负责,不存在李连生主持造假的情况。“况且,熊春杰的学历问题并不影响对2007年教育部科学技术奖的整体评定。”

  对于本案中提供上来的大部分事实证据的真实性,双方都表示没有异议。而对李连生被指造假的几个关键技术本身,原告方认为都在原有技术上进行过改进,不能说是剽窃。

  是否造假究竟谁说了算

  庭审中,主审法官王健表达了自己的疑惑:是否学术造假,究竟能由哪个权威部门裁定?

  事实上,这样的疑问在7月21日的庭审中也曾出现:

  “对于你们的学术问题,法院一窍不通,对于你们这些知识,我们只能听听,你们争论的中心思想是国家科技大奖是否造假,我想问一下原告和被告,针对这一情况,国家的哪一个专业部门能够认定造假是否成立?”

  当时的庭审中,王健的提问迟迟无人应答。

  被告之一,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退休教授郁永章说:“正是因为没有哪个部门来处理,所以才会拖成现在这个样子。”

  王健在庭审后对记者说,法院很少碰到这种官司,由于涉及到非常专业的学术问题,法官们也觉得很头痛,“这些事情,如果能在学术圈里解决掉就更好了。”

  “法院在审理名誉权纠纷时,到底从什么角度来审理?”王法官表示,以本案为例,假设造假属实,那么从被告角度来说,写博客文章进行批驳,法庭从正义上应该支持。但原、被告双方都身处高等学府,又都是老专家、老教授,在学术领域上都有很深造诣。作为法官,我们对双方所纠纷的学术问题并不懂,“双方都提交了大量证据,但谁有资格来评定?”

  陈永江博客中是否有污辱性语言,造成对方名誉损失,也是本案法庭要审理的一个方面,但其前提仍是“是否造假”。王健提出,希望原、被告能够提供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权威单位,或由法院、被告方同时出面,联系科技部或教育部,以判定成果是否造假。

  几位老教授在庭上重申:希望学校领导能组织一场有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能动学院学位委员会、压缩机方面的全部教师全体研究生参加的“辩论会议”。让双方面对面的澄清事实。

  两小时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下次庭审时间尚未确定。 (记者 孙海华 雷宇 叶铁桥)

  


  西交大已将李连生的一等奖申报撤回,并免去相关职务

  评议意见提交54天后,6人等来了学校的首次通知。

  2008年2月26日,分管科研的副校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和科研处副处长前来,称受命交换意见。

  陈永江回忆说,当时,3位领导的意思是学校地处西北,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同时希望不要激化矛盾。

  3月17日,6人向西安交大党委、纪委等多个部门发出第一封公开举报信,举报李连生报奖造假。

  几天后,他们接到了校学术委员会的通知,让他们及李连生等人在不见面的情况下各向学校学术委员会作陈述,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通知的人还表示,陈述时间双方各30分钟。

  3月27日,会议在学校行政楼举行。

  杨绍侃说:“先是我讲了13分钟,然后是陈永江老师讲了17分钟,但1/3的举报内容都没讲完。随后我们离开,李连生等人讲了30分钟。两个30分钟后,学术委员会委员们开始投票。”

  他们后来了解到的投票情况是:20个委员,9票弃权,6票支持举报者,5票支持李连生等人。

  据杨绍侃回忆,3月31日,6人接到科研处通知,李连生的一等奖申报已从教育部撤回!然而,6人要求查看校方去函及教育部回文,遭到拒绝。

  不久,他们于3月17日发出的公开举报信出现在了以学术打假著称的“新语丝”网站上,使此事的影响面由学校内扩散到了学校外。

  2008年9月,能动学院出台文件,鼓励凡3级以上教授都可以自行组成科研团队,并且注明:凡学术造假者不能组成科研团队。在学院组成的科研团队领导小组中,李连生教授位列其中。

  李连生教授主持了制冷低温学科科研团队的组织工作,并在本学科指定4人作为科研团队负责人,屈宗长和冯全科都是3级教授,但被排除在外。屈宗长和冯全科教授要求组织团队,但被拒绝。

  此后他们一直不断举报,并在今年3月开始在“科学网”建立“陈永江博客”,发表署名文章进行举报。

  今年4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成立专门调查小组,调查6人举报的问题,冯全科教授作为成员之一参与调查。

  4月22日,陈永江等被校方再次约见。校方询问对此事的处理意见,6位教师仍然要求严肃处理。

  5月,李连生教授的流体机械及压缩机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被免。

  亏损企业何来新增产值

  “国家的巨额投资几乎损失殆尽”

  陈永江说,在提供给教育部报奖的申报推荐书中,很多造假显而易见:把上海压缩机厂1965年的大型机身整体铸造技术,说成是他开发的;把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和2001年已经获奖的两种压缩机产品,都说成是采用他的理论和技术研发的,且由沈阳鼓风(集团)有限公司开出了经济效益证明9700万元用于报奖。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申报推荐书中,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网页上摘录了一幅LHC螺杆活塞串联压缩机的图片,贴在推荐书上,并称之是他们研究团队为我国海军舰船开发的高性能空气压缩机,打破了西方国家对我国的军事封锁,陈永江说,但实际上,这个机器并非由他们开发,且根本不能用于海军舰船。

  随着6人调查的深入,对于李连生获得的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以及李连生、束鹏程2005年获得的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也发现重重疑团,这些疑团集中在经济效益的证明材料上。

  6位举报人从学校查阅了李连生教授等人获得陕西省一等奖的报奖书,从报奖书中看到,开发成果及效益证明主要来自于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

  泰德公司是1998年由陕西省计委立项成立的企业,专门用于开发涡旋压缩机,其中,西安交大李连生等人的技术成果作价400万元入股。

  2003年,李连生凭借《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申报并获得“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在该项目的陕西省科技技术奖推荐书中,应用证明一栏注明:“2001年度新增产值(产量)599万元,2002年度新增产值(产量)1250万元,2003年新增产值(产量)4092万元。”

  然而,西安交通大学调查小组前往泰德公司所形成的调查会议纪要却显示,该公司的常务副总经理刘新友和技术顾问亢长生说:“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致使公司无力购买专用设备,加工产品有时出现性能不稳定,导致企业压缩机项目2005年终止。”

  刘和亢认为:“李连生老师涡旋式压缩机项目在技术上是成功的,企业最终转型主要是由于涡旋式压缩机项目所需资金量太大,企业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最终重组,前期所做的压缩机项目积累了经验,为企业在汽车空调项目上所取得的成功打下了基础。”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律师高健安出示的一份来自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泰德公司成立后的1998年至2000年之间没有生产。

  2001年,泰德公司开始生产销售,当年实际产值468万元,营业额96万元,亏损148万元;2002年产值、营业额均为258.81万元,亏损307.28万元;2003年产值、营业额均为48万元,亏损384万元;2004年元月停产。停产避免了损失扩大。

  就在停产的2004年,国家计委批复投入国家资本金1000万元,省属一国有独立公司再投入国有法人资本金700万元,共计向泰德公司继续增加出资1700万元,这样,泰德公司资本金增加为4500万元。

  但增资并未改变泰德公司的颓势。2004年,公司产值、营业额均为99万元,亏损273万元;2005年营业收入142万元,亏损528万元。

  高健安律师说,该报告显示,以2005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泰德公司的净资产仅为868.50万元,其中涡旋式空调压缩机和旋叶式汽车空调压缩机因技术设计和规模的原因均已停产,故按零值评估。

  他据此认为:“原告的技术没有产生他们自称的效益,却引起高达82%的亏损,国家的巨额投资几乎损失殆尽。”

  也就是这一年,李连生、束鹏程教授以“涡旋式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的必要条件是,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有业内人士就此解读:“这意味着在科学技术奖评选中,科技成果的应用效果如何,占有相当分量。”

  郁永章教授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坦承,其实在6人举报的2005年国家进步二等奖中,自己是第七完成人;屈宗长是第四完成人。

  郁永章教授说,当时,李连生找上门来要材料,都是师生、同事,就直接交出去了。两人能保证所提供的材料没有骗人,但当时对报奖材料的其他内容却并不知情,“没有看过整个材料就签字了,因此我们也是有责任的。将来要处分,我们也有一份。”

  “贡献突出”的合作者原来是李妻

  在21日的庭审中,原告律师叶子丰称:从2008年1月份开始,在新语丝、中国科学网博客发表的《揭露长江学者李连生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的第五个罪证》等一系列署名文章中,借批评“造假”为名,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地污蔑原告“剽窃”;侵害原告的名誉权,将原告丑化为“硕鼠盗贼”、“无所不偷”、“学术腐败”、“道德堕落”、“黑帮老大”。

  起诉状中,李连生、束鹏程要求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还分别提出了赔偿15万元、12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

  但郁永章认为,原告在起诉状中写道,三被告是借批评造假为名,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地污蔑原告剽窃,“我们不是没有根据,我们是有根有据地进行批评”。

  被告代理人高健安也认为,如果被告的评论是有依据的,就不能认为他们的说法是诽谤,于是,他把庭审中的辩护方向放在了李连生等所申报的2007年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所获得的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否造假上。

  原告律师叶子丰称,两大成果先后获得了陕西省科技厅、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鉴定,取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也由国务院组织过专家鉴定。

  对此,被告律师高健安予以反驳,两个证书并不能掩盖原告造假的事实。根据《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显然,科技成果鉴定作为评价认可科技成果的一种方法,并不能排斥市场竞争实践对科研成果所得出的评价,以及根据其他事实作出的评价。”高健安说。

  事实上,在6位教授举报后,根据科技部、陕西省科技厅要求,西安交通大学正在进行调查。其中,对于6位教授提出的李连生之妻——熊春杰学历造假一事,西安交大已作出处理。

  6人在2008年翻看李连生2007年教育部一等奖申报书时发现:项目第14完成人熊春杰是李连生的妻子,其对该项目的主要技术贡献为:“负责成本分析工作,在提高产品性价比方面贡献突出。”然而,6人获得的一份评审表中,熊春杰在其间的主要工作却是“实验”。同时,项目完成人情况表中,熊春杰的学历赫然填写“1995年深圳大学本科学士”。

  当年让还是临时工的熊春杰进入学校工作的郁永章教授记得,“那时的学历栏填写的是专科!”而在熊春杰2003年申请“工程师”职称述职时,也明白无误地自称“大专”学历,并通过了能动学院的工程师职称评聘,随之,熊春杰的职务和工资得到晋升。

  西安交通大学人事处的一份调查情况显示,熊春杰学历造假一事已有定论:“认定熊春杰使用虚假本科学历,并获取利益,属违纪行为……决定给予警告处分……取消熊春杰因使用虚假本科学历所获得的一切利益。目前,人事处正在组织人员对其所获个人利益逐项进行调查,待核实无误后即会作出相应的处理。”

  利益之争还是学术道德之争

  “你们还年轻,不要牵扯进官司来”

  庭审中,原告律师叶子丰还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商业利益关系。

  他提出,郁永章是浙江强盛公司总设计师,该公司和温州固耐公司处在同一地域,生产同类产品,是商业竞争关系。同时,在此期间,陈永江不时致电温州固耐公司,要求与其合作。“所以,这不是单纯的学术之争,也是利益之争。”叶子丰说。

  束鹏程教授也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事涉及商业利益之争。

  他说,这几位老教师虽然退休多年,但一直都在工作,要不在企业兼职,要么自己开公司,“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

  对此,郁永章表示,强盛公司的产品是给出租车提供加气的小型压缩机,固耐公司则是生产大型压缩机,并非同一领域。陈永江也声明,自己是全国55家化肥厂40年的顾问,不存在胁迫一家公司与自己合作的可能。

  几位老教授郑重要求,学校领导能否组织一场由校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以及能动学院学位委员会、压缩机方面的全部教师全体研究生参加的“辩论会议”,让双方面对面地澄清事实。

  “我们的学校113年了,不能容忍有不正之风!”6位老教授如是说。

  庭审结束后,中国青年报记者找到原告代理律师叶子丰。但他表示,此案还在审理中,不方便发表任何看法。

  7月23日上午,中国青年报记者在西安交大工程馆308房间找到了李连生教授。

  对于记者的采访请求,李连生教授表示,“现在正处于起诉阶段,不合适”。

  李连生教授说,几位教授所举报的问题现在解释没有意义,“快了,这个你放心,会有机构来说的。咱们有学术机构,对吧,还有科技厅和科技部”。

  记者问:“对于6位教师的举报,您是否做出了回应?”

  李连生:“已经向相应的学术机构提供了证据材料。”

  记者问:“这些证据是否可以向媒体提供?”

  李连生教授的答复依然是:“不合适。”

  对于自己妻子的学历问题,李连生教授则表示,“这是另外一回事情。”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同一层楼的束鹏程教授办公室。

  束鹏程教授称:“我本来是安心做业务工作的,反正也快退休了。为了维护学校的利益,让我们搞这摊子。如果在网上发表一篇两篇,我都不理他了,但是发了几十篇,大概有四五十篇,点击数有7万左右,影响比较大,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才起诉)。”

  在束鹏程教授看来,报奖有几个单位合报,“有他的名字,不存在偷窃,(他的)思路要深一点”。

  他同时提醒中国青年报记者,“事情太复杂,你们还年轻,不要牵扯进官司里来”,“你们即使有录音我也可以不认的。”

  7月23日,西安交大校长助理、科研院院长席光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称,2007年年底学校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学校学术委员会专门展开了相关调查,由于举报涉及内容复杂,目前还在进行中。

  对于举报中涉及的2007年度教育部报奖一项,席光介绍,当时学校接到举报后,鉴于存在争议,经调查后给教育部去函建议暂时不评。

  席光还证实,今年初科技部在接到举报后,专门发函给陕西省科技厅,学校正在调查中,很快就会有结果上报回复科技部。

  记者拨通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虞烈的手机后,他也表示“对此不发表任何看法”。

  据了解,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党委书记王建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公开表示,“现在整个知识界的价值取向太功利化了,做学术做科学太功利化是有问题的,现在有些人突破了道德底线,情况比过去要多,在我们学校对这种事情处理得很严厉。比如说有研究生,他的论文有抄袭的情况,即使他毕业了,我们也要把他的学位证追回。我们早就声明,只要有教师搞学术腐败,我们就要把他从教师队伍中清除。这种事情在我们学校很少,但只要有一点点,我们都会采取措施。”

  经审理,法庭宣布:将在7月31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 雷宇 叶铁桥 孙海华)

  (来源: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张勇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