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改革笔谈:合理融资需求不应被视作圈钱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2日07:55
一段时间以来,“融资即圈钱”见诸于某些媒体,似乎正慢慢成为一种市场情绪,这令人担忧。“融资”是指企业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在资本市场中就是通过首发、增发等方式,从一定渠道向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的行为;而“圈钱”一词并无定义,只是一个股市中常听到的词,大抵意思是上市公司不顾投资人的利益,发行新股、增发股票、配股等,把股市当成他们的“提款机”,想怎么拿就怎么拿,重筹资轻使用,不重视股东回报,融资与经营绩效关联度低的融资行为。
“融资”与“圈钱”是有差别的,主要在于融资的难易程度和资金使用方面,按此定义,目前上市公司的融资行为是否应该被视作圈钱呢?
“优等生”才能多次融资
据Wind资讯统计,在A股市场1625家上市公司中,除首次公开发行外,上市以来没有进行过再融资的公司有714个,占上市公司总数的四成以上,进行过3次以上融资的公司只有150个,不足上市公司总数的十分之一。这说明,首先,很多上市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满足再融资条件,无法通过资本市场“提款”,更不可能“想怎么拿就怎么拿”,市场对于再融资存在严格的筛选机制。上市公司即便都有融资冲动,但是想解“融资之渴”也并非易事。其次,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多次融资的公司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而这些公司基本都是质地优良、成长性好、治理规范、注重股东回报的“优等生”,如投资者熟悉的招商地产、万科、青岛海尔等。上市公司中融资次数最多的十家公司过去三年的收入增长率平均达66%,净利润增长率平均高达230%,上市以来平均分红/派现比为35.59%。
就单次融资而言,目前市场确实存在一些“过度融资”的问题,一个典型现象是今年新股发行改革以来不断走高的市盈率。然而,一方面,在市场化条件下,价格是买卖双方博弈的结果,是基于投资者对企业价值进行判断后给出的;另一方面,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公司,按照我国现行法律,企业需要满足公众股的最低比例要求,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时设计的融资方案绝大多数是刚好满足这一比例要求的,也就是说,公开发行的股数已经是最低数,即便发行价格超出预期,企业也无法通过减少发行量来减少融资总额。这样,就造成一些企业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即“过度融资”现象。据统计,今年发行的新股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的49.8%。有关监管部门已经注意到了“超募”问题,近期也发布了一些通知,对“超募”资金严加管理,以保护投资者利益。
融资也是企业生存、发展、壮大的必然选择。对于目前市场诟病较多的金融、地产等行业上市公司的巨额融资,从去年的中国平安、浦发银行到近日的万科,都给市场带来不小冲击。这些公司的融资是多是少,市场自有衡量标准:市场能够承受的无可厚非,市场承受不了的那就让承销商包销或者发行失败,2008年频繁发生的券商包销情形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银行业受制于“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在资产不断扩张的同时必然需要不断扩大资本规模。房地产行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企业,尤其是近年来土地一级市场招拍挂、行业竞争不断加剧,让房地产公司更加感到不进则退,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成为他们重要的发展途径。
需要重视股东回报
随着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完善,对上市公司监管力量、惩治力度的加强,目前对于公司融资我国已经形成系统、健全、并在实践中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一整套法律法规监管体系。针对早期融资中“重筹资轻使用,不重视股东回报,融资与经营绩效关联度低”的问题,目前已有针对性措施并在实际监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在目前的环境下,只要企业的融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完备、履行了募集文件中所做的承诺,就是正常的融资,不应将这种融资再说成是“圈钱”了。
企业必然存在不断膨胀的融资冲动,某些企业也未能很好地承担其在公司形式下应尽的信托责任,造成融资领域诚信文化的缺失,出现一些“恶意融资”或“失败的融资”。另外,我们的投资者还普遍缺乏对企业内在价值的判断力,投资中总是带有“赌性元素”,以股价上下波动博取差价为投资理念者不在少数,从这个角度也很容易解释为何中国股市成立以来几乎大部分时间市盈率都在40倍以上、新股在50倍市盈率仍产生畸低的中签率了。这些来自需求方的噪音也助长了上市公司的“恶意融资”行为。因此,治理“恶意融资”,需要健全法规和监管,需要我们的企业、企业家建立起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环境的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也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培育成熟的投资理念。相信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圈钱”这一名词也会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来源:中国证券报)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