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天津新规:突发事件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2日15:09
  中广网北京11月12日消息(记者孙阳)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4时50分报道,为了不断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救援、处置工作效率,天津市日前出台新规,今后如遇突发事件,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新规定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分别负责本辖区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迅速向天津市应急办报告。初次报告要接报即报,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天津市应急办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要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初步评估,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和报告程序。

  对一般突发事件,由事发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现场组织救援、处置工作,并将情况及时报天津市应急办。

  对较大突发事件,要立即通过最快捷方式,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分管副秘书长报告,并向上级汇报。

  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以及特殊突发事件,在向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报告的同时,分别向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领导同志报告。对较大级别以上突发事件和特殊突发事件,及时向国务院和市委报告。确保处置突发事件反应快速,提高救援、处置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王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