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教师持锤打伤同事 怀疑对方泄露自己买房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3日11:48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董王超罗山教师刘某购买了一套新房,不想让人知道,结果还是被人知晓,刘某怀疑是同事泄露,持锤将同事打伤。昨日,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赔偿受害人6.23万元。
法院查明,刘某系罗山县某校教师,今年4月按揭购买了一套新房,不想让别人知道。后来,事情还是被人知晓,刘某遂怀疑是同事杜某说出去的。4月28日21时许,刘某手持铁锤来到杜某家,喊开门后,用铁锤猛砸杜某,致杜某头部、手部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由于惧怕,案发后,刘某到学校向领导说明了情况,等待公安机关处理,随后向警方如实供述了伤人事实。公安机关正准备对刘某采取措施时,却发现刘某患有重大疾病,经医院确诊,刘某脾曾被摘除并患有肝硬化等,遂被取保候审。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认为,此案如果简单地一判了之,杜某将可能得不到赔偿,刘某将会被开除公职,对双方都不好,这样就将矛盾推向了社会,遂要求合议庭成员与该县教体局沟通,积极做好民事调解工作。合议庭成员与县教体局领导进行了沟通,教体局积极安排学校领导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刘某赔偿被害人6.23万元,杜某表示谅解。
民事部分调解后,根据杜某的实际情况,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不上诉,被害人表示不申请抗诉。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