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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减免身体残障和特困毕业生人事代理费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3日14:47
  新华网哈尔滨11月13日专电(记者徐宜军)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近日出台政策,减免了身体残障和特困毕业生的人事代理费用,从而为困难毕业生参加人事代理服务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牡丹江市出台的《关于减免身体残障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人事代理费用的通知》规定,凡是身体残障的毕业生在办理审批手续后可免除在牡丹江市人事代理中心存档期间的全部人事代理费;市、县(区)总工会认可的年度特困家庭可免除当年的人事代理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减免75%人事代理费,父母双方下岗的困难家庭可减免75%人事代理费,“三支一扶”毕业生签约期内可免除全部人事代理费。

  据了解,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代理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牡丹江市人事代理服务中心审批。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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