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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文章:《北京的前进道路》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1月13日13:53
  新华网消息:美国《纽约时报》11日刊发文章说,迅猛增长的中国经济在抵御全球经济危机方面是其他任何大国所无法匹敌的,这赢得了广泛的关注。然而,同样是发展,司法部门的发展受到的关注就相对少多了。文章题为《北京的前进道路》,要点如下:

  当美国总统奥巴马首次访问中国时,他会发现中国现有的司法系统比上一代人有了长足的进步,特别是商法领域的进步。

  上世纪70年代末邓小平上台时,中国还没有规范的司法体系。这个中国经济崛起的领头人认识到,要想在经济方面有长足发展,就必须建立坚实有力的司法体系。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本杰明利布曼表示,由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几乎所有大学都关闭了,估计到1978年中国的律师总数还不到3000人。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时几乎没有几个律师接受过正规的法律培训。

  邓小平意识到,不建立司法机制,中国就不能重返国际社会。于是他立即与国际专家展开合作。1979年以来,中国已经培养了无数律师。现在,通过律师资格考试是所有新律师上岗必过的一关。

  中国在法律领域的进步不仅鼓励了外商来华投资,还对本国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司法领域的一些“浑水”很可能会抵消这一进步。

  中国的法庭不够透明并不足为奇,中国的刑事制度缺乏许多最基本的准则。同时,中国的司法系统也无法摆脱政治因素的影响。此外,中国决定在商业案件中使用保密法的做法着实给美国商界泼了一盆冷水。

  在天高皇帝远的省、市一级,执法仍缺乏可靠性。大量迹象表明,与环境保护和腐败相关的法律在执行方面仍存在严重的不公和偏袒现象。然而即便如此,中国的法治还是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例如,中国西部的重庆就正在开展大规模的打黑行动,为民众提供一个更加稳定可靠的社会和商业环境。

  不断完善的法律体系令中国受益匪浅,这一点不容置疑。政府放松对经济的掌控以及向法治社会迈进的做法均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法治思想也对中国的国际关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8年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有不少人质疑中国是否能够履行其法律义务。然而实践证明,中国在恪守世贸组织规则方面相当努力。

  针对奥巴马最近签署对华轮胎特保案的举措,中国并没有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给予肆意报复。作为回复,北京立即对美国此举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同时还高调宣布对美国肉鸡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审查程序,这显示出中国还是愿意遵照规章制度办事。

  中国对法治的重视须得到鼓励。对法律协议的信赖有助于吸引美国商人来华投资,并为中国经济增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平台。同时,如若做到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办事,即便对待一些揭露社会阴暗面的问题也不例外,将会在整个社会建立起相互信任的氛围,同时也会使中国更加强大,而不会削弱其势力。

  中国朝着法治社会稳步迈进的做法使得美国公司和华盛顿相信,它们能够和北京打交道,且中国将会成为国际舞台上负责任的一员。中国一直都在努力地推进司法系统发展。北京方面应该始终坚信一点:法治社会才是正确的前进道路。(编辑:陶志彭)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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