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公开审理首起盗用人工煤气案 价值数万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3日23:53
中新网上海十一月十三日电 (陈静陈颖颖) 年轻夫妇靳家云、林青荣为贪图便宜在经营酒家将近一年时间内通过私接管道盗用价值数万元人工煤气。今日,上海杨浦法院公开审判上海首起盗窃煤气案,判处被告人靳家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两万,被告人林青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两万。
此次庭审引起了法律界人士、学者、新闻媒体等广泛关注,现场座无虚席。
据知,靳家云与林青荣分别来自安徽、江苏,均属八〇后、初中文化水平。二〇〇八年十月,靳家云从其姐处接手了“欣梦酒家”,并与其丈夫林青荣共同经营。夫妇俩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在未向上海市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付清人工管道施工费用的情况下,找人在原先该公司铺设的管道上私自安装接口,擅自开通人工煤气用于酒家经营。
二〇〇九年三月,上海市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上述情况并拆除私接的管道、接口,同年七月该公司在检查中再次发现“欣梦酒家”仍旧私接管道,盗用人工煤气,遂向警方报案。
今年八月七日,被告人林青荣、靳家云被警方逮捕。经鉴定,林青荣、靳家云在经营“欣梦酒家”期间,盗用人工煤气合计价值人民币八万三千元。案发后,被告人靳家云、林青荣在家属配合下退赔了所有赃款。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靳家云、林青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鉴于靳家云、林青荣自愿认罪,并已退赔全部赃款,依法酌情作出上述判决。
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上海“窃气”事件多发。“窃气”手段日渐呈现多样、隐蔽性强,如采用私接,私装管线、设施;绕越法定用气计量装置,敷设旁通管道用气;改装、损坏法定用气计量装置等手段。业界人士指出,“窃气”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且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化学特性,容易引起事故。据知,近年来,上海已发生多起因“窃气”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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