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厅原副厅长汪风雄受贿55万受审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4日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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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国家公务员,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55.3万元人民币、5000元美金。11月4日,成都中院开庭审理四川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汪风雄涉嫌受贿一案。庭上检方出示三组证据指控汪风雄受贿罪行,汪风雄当庭请求法院从轻处罚。6小时庭审后,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省”了8万博士学费
他帮人家销教材
检方庭上指控,2002年下半年,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员工梁文,替汪风雄缴纳了其在北师大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三年学费8万元。而汪风雄则利用职务便利,为四川的学校使用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教辅等事项提供支持。
“我并不认识梁文这个人。”面对检察机关的第一项指控,汪风雄为自己辩称,他和时任北师大副校长的戴某有多年交情,2002年戴某告诉他,北师大研究生院将开设一个博士研究生班,并鼓励他报名。后来自己顺利通过考试,并在注册当日被告知“学费问题已经有人帮你解决了”。对此汪风雄称,当时想很可能是戴校长帮自己协调解决了学费的事情,就没再多问。
公诉人指出,正是因为汪风雄和梁文、北师大出版社存在特定利益关系,对方才会帮其缴纳学费。而汪风雄的辩护律师则指出,将接受资助受高等教育定性为受贿,不符合受贿犯罪构成要件,更何况汪风雄对学费具体的协调过程毫不知情。
推荐教材教辅
他收了35.5万
检方指控,汪风雄曾担任省教科所教材编委会主任,负责教材编写的宏观指导,从编写范围、程度、教学进度和难度上都要进行把关。2001年至2006年,省教科所所长李德每年以稿费名义向汪风雄行贿,共送给汪风雄23.5万元。2001年得知汪风雄要出国学习,李德以学习补助为名,给其送去5000元美金。2005年得知汪风雄刚装修了房子,李德又以住房补贴为名,给他送去3万元。期间,汪风雄则为省教科所教材教辅进入推荐书目给予关照。2006年,汪风雄不再分管省教科所,李德为感谢汪风雄过去的关照和帮助,又送去6万元。至此,汪风雄共收取李德人民币35.5万元、美金5000元。今年初,李德被捕。
“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是合理合法的,并不存在行贿和受贿。”庭上,汪风雄的辩护律师出具了一份对省教科所原任所长和现任所长的调查笔录,证明该所稿费的发放是要经教科所领导班子认定、在公开状态下进行的。公诉人反驳,身为教材编委会主任,负责教材编写的相关工作是其本职工作,合法酬劳的说法于理不合。
提供教育工程
“拜年费”他得了11.8万
检方指控,2003年底至2007年初,汪风雄先后5次收取四川某科技公司总经理杨浪“拜年费”,共计11.8万元,为该公司承建四川远程教育工程有关事项提供便利。公诉人当庭出具杨浪证言,该组证据显示,汪风雄代表甲方省教育厅与乙方杨浪的科技公司先后签订了6份工程合同。
对此汪风雄辩解:“整个招标过程都是委托省政府采购中心处理的,我完全没有干预,只是在定标后才作为代表签字。”他还称:“收杨浪的钱时我确实犹豫过,但是他每次都说是过节费,想想也就收下了。事后我主动交代事实和数额,我愿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汪风雄的辩护律师指出,杨浪对汪风雄从来都是以“老师”相称,不应将逢年过节的人情往来定性为受贿。
该案经过6个小时审理,汪风雄在作最后陈述时向法庭称,现在妻子双目失明,家庭也出现困难,请求法庭能够宽大处理。主审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宣判。
(除汪风雄外,其余人物均为化名)
刘德华 谭伟峰 郝宁 记者 田莉 (来源:成都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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