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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复征燃油附加费 坐飞机多缴20元或50元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2009年11月14日10:26

  燃油附加费重新开征 坐飞机要多缴20元或50元

  □首席记者牛仲寒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郑州机场获悉,从本月14日起各航空公司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2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50元。

  据南航河南分公司和深航郑州公司有关人员介绍,征收日期以出票日期为准,凡14日前已出的客票不再补收这笔费用,但若改签乘机需换开客票时,则补收燃油附加费。14日后出的客票统一征收燃油附加费。

  此外,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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