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警力保强降温和雨雪天气道路安全畅通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4日10:45
人民网西安11月14日电(杜峻晓张允辉麻景荣)为确保全省道路畅通、安全,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日推出多项硬措施加强近期强降温和雨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据悉,为保证此次多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雨雪天气全省道路畅通安全。陕西省公安厅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近期强降温和雨雪天气道路安全交通应急管理工作,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并成立由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鱼威东总队长为组长,邓新华政委为副组长,赵珠昌、杨辉、申士明、杨金平、刘玉虎、李昌副总队长为成员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支队也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并要求全警动员,且原则上不得采取封路的交通管制措施,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出现影响通行恶劣天气状况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在岗在位,全体民警要上路执勤。
此外,省交警总队还要求全省各支队要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每日10时、15时以前,上报一次辖区路段通畅、拥堵的情况、滞留车辆和人员的数量,交通管制路段以及管制公路里程等信息;各支队、大队之间、省际、市际公安交管部门以及交通运输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通报和勤务协作,提高恶劣天气下对高速公路和国、省道道的管控能力。同时要求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下的交通指挥疏导,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警车带道等措施,引导车辆缓慢通行,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确需采取封闭的,必须上报省交警总队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批准,同时要提出具体的分流措施和分流意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前,还要及时通报相邻公安交管部门,并加派警力提前组织疏导、分流,避免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对省交警总队2007年确定的11条三级以下路面,辖区交警部门要设置卡点和提示标志,坚决禁止7座以上营运客车在恶劣天气下通行,危险的临崖、临水等山区路段,不适宜在恶劣天气下通行的,也要安排警力进行管制。同时还要求各地市交警支队要立即成立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专业救助队伍,特别是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要确保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引导、限速通行时有充足的警力和巡逻车辆。要强化恶劣天气条件下的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一旦发生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会同气象及新闻媒体等部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以及路面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实时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交通管理信息,通报拥堵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情况,提示、引导车辆有选择地分道行驶,为群众提供良好的安全出行服务。并积极协调交通、公路路政、公路营运部门,准备充足的防滑沙、融雪剂,扫雪、铲冰等设备到位,确保冰雪天气道路通行的安全保障。各级领导也要靠前指挥,与一线民警同吃同住、并肩战斗。各支队要立即下派工作组,对各大、中队恶劣天气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警力、装备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道路通畅、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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