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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今起复征 航空公司多按最高限额征收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09年11月14日15:28

  国内航线今起复征燃油附加费,分航段收20元或50元 航空公司多按最高限额征收

    本报讯 记者曾颂报道:按照12日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通知,今日起民航国内航线将复征燃油附加费。曾暂停近一年的燃油附加费,这次随着航油出厂价的上扬而“重出江湖”。

  从各航空公司已公布的标准看,几乎所有公司都按照最高限额来征收: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50元。

  部分旅客可享受优惠: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其燃油附加费减半收取,即按照10元、30元的标准征收。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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