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注射处死22岁杀人犯
本报讯(记者 刘丰 通讯员 樊斯坦 曾志军) 2007年,天门市年仅20岁的张文军因缺钱花,伙同他人劫杀摩托车司机。昨悉,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于13日上午依法对其注射执行死刑。这是汉江中院首例使用注射方式执行的死刑罪犯。
2007年8月26日,天门人张文军提议,与刘畅、刘映、严祥华(均已判刑)共谋抢劫出租摩托车(俗称“摩的”),四人一起到超市购买了一把单刃尖刀。当晚8时许,严祥华驾车将张文军送至仙桃市汽车客运站寻找目标,并将刘畅、刘映送到仙桃汉江大桥天门一侧引桥下守候。9时许,张文军骗租汪保权的红色摩托车行至设伏地点,张文军持刀将汪逼停,二刘也上前帮忙。张文军持刀朝汪保权身上连刺数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张文军从摩托车后备厢找到人民币400元,并将摩托车以500元卖掉。
汉江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张文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省高院二审复核及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罪犯张文军执行死刑。
13日上午9时许,张文军被带上死刑注射执行车,法警先将罪犯固定在执行床上,通过静脉注射催眠针,等其睡着后再注射药物。约3分钟后,罪犯呼吸逐渐停止,心电图显示其生命体征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