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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给病人“动刀” 算不算非法行医引争议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6日11:08
  专家呼吁:如何规范实习过程,又能让医学生学到真本领,国家应有个明确的实施细则

  最近,北大医学生“非法行医”治死北大教授的新闻,引起很多人关注。按照有关规定,没有医师执业证的医学生,独立坐诊就算越位。

  28岁的医生王江允也一直在关注这一事件,而引发他更多感慨的是一名医学生成长为医生,要经历一个艰辛而漫长的过程,需要做“看客”好多年。

  如何规范实习过程,又能让医学生学到真本领,希望国家有个明确的实施细则。著名医学专家巴德年说。

  -商报记者 郑筱倩 卢艳艳 通讯员 陈锦屏

  调查

  郑州的医院都比较规范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住院医师王江允一直在关注一条消息。

  消息称,2005年12月,北京大学的49岁医学教授熊卓为到北大第一医院治疗腰疼,手术后第7天,熊卓为抢救无效死亡。熊卓为的丈夫在调查中发现,抢救的主治医生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熊卓为的病历多处被修改。

  日前,卫生部报调查结果,称实施手术的医学生系按“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说,医学有一个漫长的学习过程,希望大家理解、关心、支持医学生的临床带教工作。

  面对双方的争论,王江允说不管真相如何,对于医学生还有试用期医学毕业生,法律都有明确规定,要求必须在临床带教教师或指导医师的监督下,才能进行诊疗等活动。

  25岁的河南省肿瘤医院实习生张先生也表示:“我上研究生都实习两年多了,还只是帮老师做些零碎的事,还不能单独做手术。”

  北大老师死在北大医院的新闻,郑大二附院医政办副主任黄河湍也注意到了。不过据他了解,郑州的医院都比较规范。因为,卫生厅每年都会组织检查,查得非常严。

  黄河湍说,作为有教学任务的医院,他们医院每年都会有一二百名医学院的学生来学习,这还没把来进修的医生算进来。

  医学生来到医院,一般有半年见习时间,这期间只能跟着带教老师观摩,不能有任何操作。而一年的实习期内,也必须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一些简单的临床医疗工作,“每一个医嘱都要有老师把关,学生是没有权力开处方或下结论的。”

  成长

  医学生每天抄抄写写

  不管怎样,这件事的争议点是在实习生身上,这让王江允想起了自己的实习生活。

  2002年,就读于哈尔滨一所医科大学美容整形专业的他,在学院的安排下,和同学开始到该市一所医院实习。

  每天早上,他都会起个大早,7点半就赶到医院,打扫卫生,给老师倒水。8点老师推门而入开始工作,他们也立即打起精神跟老师看处方,帮病人检查身体。

  半个月后,老师突然叫住他:“小王,明天跟我一起上手术台吧。”

  听老师这样说后,他差点没回过神。因为有些人实习一年甚至更久,都没有上手术台的机会。做实习生,要做到脑勤腿勤深得老师喜欢才行。王江允这样总结道。

  第二天,换上工作服,他跟着老师就上了手术台,手术是做双眼皮手术。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4个医生围着患者“手忙脚乱”地做手术,他就待在一边看。

  以后的日子里,王江允多则一星期能上4到5次手术,少则一周能上1次手术。随着技术越来越娴熟,他也从一位“看客”变成了助手——不过工作最多是等老师缝针结束,他帮助剪线,或者帮忙拽些东西。

  5年前毕业于一所名牌医学院的刘医生说,王江允应该是幸运的,因为很多本科医学生,实习过程就是抄抄写写,老师都太忙了,根本顾不上。如果不用心,实习期很容易混过去,什么也学不到。

  观点

  不接触病人 如何能成长为好医生

  2004年,王江允进入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作,当时的身份是试用期医学毕业生。

  “医生单独行医需要"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两个证件。”王江允说,按照国家规定,医师执业资格证,需要医学毕业生在医院试用一年后,才有资格报考。而王江允在内科、普外、耳鼻喉科三科轮转后,2005年报考参加卫生部的医师执业资格考试后,很快拿到了医师执业资格证。

  “拿到证件那一刻,感觉自己身份发生了很大变化。”王江允说,之前,他是不具备单独看病资格的,开处方也必须有指导医师的签字才能拿到药。“每个药剂师都能认出指导医师的字。”

  通过网络,王江允了解到,关于医学生工作是不是“非法行医”,讨论非常厉害。

  卫生部此前曾表示,刑法对于“非法行医”的具体界定,不包括医学生和试用期医学毕业生从事临床实践活动。

  王江允比较支持这个观点,他说,医生是一个特殊的职业,一个好医生除了书本上学来的知识,更多的来自临床经验。

  而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院方人士说,因为可能面临的医疗风险,现在许多侵入性操作,医学生都没有动手机会了。以前实习生在老师指导下能够主刀做阑尾手术、切疝气,但现在这样的机会对不少医学生来说都是奢望。

  临床实践是培养临床技能型研究生的必经之路。如果为了规避风险,不让学生接触病人,那培养临床型医学人才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我觉得现在医学生接触病人的机会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卫生部和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其中就规定了“医学生在临床带教教师的监督指导下,可以接触观察患者、询问患者病史、检查患者体征……对患者实施有关的诊疗操作、参加有关的手术”。

  这位人士觉得这个规定仍不够具体,有关诊疗操作、手术到底包括哪些?如果没有明确规范,操作起来还是会引发很多争议。

  难题

  实习生诊病难得患者理解

  医学生认为自己接触临床的机会太少,但郑飞集团的黄女士则对此很有意见。

  昨天,怀孕5个月的她感觉肚子不舒服,赶紧跑到一家大医院,挂了专家号。排了一上午队,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一个挂着进修医生胸牌的人,记录下她的症状,摸了摸她的肚子,然后在病历上写几句。等医生看完前面的病人,拿起她的病例看了一眼说,没事,注意休息。

  不到5分钟检查就结束了。黄女士气得不行,这到底算专家看的,还是进修医生看的,6.5元的专家号,就等来一句话。

  还有一件事,让黄女士耿耿于怀。几年前,她去一家医院检查眼底,被一堆人围着,医生边看她的眼睛,边讲解眼睛的结构。“感情把我当小白鼠了。实习生学习可以理解,可为什么事前不征求病人的同意呢。”

  王江允也承认,他们有时做一些简单的检查,虽然在老师的指导下,但一般都没向患者告知自己的身份。“大家都担心被拒绝。”

  而《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临床带教教师和指导医师应尽到告知义务并得到相关患者的同意。

  如果让实习生给你检查,你愿意不?在郑州一家行政机关工作的董先生说,自己比较心软,再说作为患者,谁敢当面给医生提意见呢。

  他说,对此国家应该有明确的规范,比如哪个诊室有实习生需要做临床学习,需要患者配合可以公布出来,或者选择在这个诊室里看病可以有一定的优惠,好让患者自由选择。

  呼吁

  健全医学生实习制度

  尽管国家方面对医学生实习有严格规定,事实是,医学生越位行为也一定程度上存在。

  2007年,在广州某医院发生一起实习医生开错药方致一名四岁儿童死亡之后,中山大学曾紧急发布一份《告医科全体实习同学书》,称实习医生代签医嘱属于非法行医。

  北京律师孙万军称,其所代理的三起患者状告一家三甲医院的官司中,医院均存在无证实习医生行医现象,有一起参与治疗的无证人员多达34人。

  “北大第一医院学生行医致人死亡”案中死者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说,自己这几年来一直坚持打官司,目的就是“要救人”,希望妻子的惨死,能警醒医院改善管理制度,能唤醒医生珍视病人生命的良心和责任感。

  著名医学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巴德年对此曾表态,病人的切身利益必须得到维护,医疗安全必须得到保障。在这些前提下,如何让临床医学研究生有更多的动手机会,也值得深思。

  他建议,从法律、法规层面,对医学生的临床实践也需要有更进一步的阐释说明。不同学制、不同阶段的医学生,各自有哪些操作是在老师指导下可以进行的,需要规范,以让医学临床实践更加规范、严谨、科学。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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