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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费前置 70天内不缴税将被打回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09年11月17日03:05

  广州市房管局下“最后通牒”:70天内不缴税 打回二手房过户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王琪) 买二手房的市民,都希望快点拿到房产证。但如果已申请过户,却不在70天内缴税的二手房交易,将一律被办证窗口打回。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由于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系统升级,今后将对二手房交易过户办证,实施税费前置。因此,从本月13日起的70天内,如果已受理的过户案件,要尽快缴税免得被打回。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二手房交易过户办证,只要在拿证前缴清税费就可以了。但近期,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将整合原二手房交易系统和登记系统,升级为统一的数据库平台业务系统。整合后,系统实行二手房交易税费前置模式,即缴税后才正式受理交易过户。所以,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在本月13日起的70天内,已在旧系统受理的二手房交易过户案件,要尽快到窗口缴税。否则,原来受理的过户案件将被退案。这样购买二手房的市民,拿到房产证的时间就延长了。并且,还要重新进行递件。近期正在办理二手房交易的市民,尤其是委托按揭公司代办手续的,必须及时了解整个交易过户程序已经到了哪个阶段,要及时缴清税费,才能尽快拿到房产证。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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