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在双岛湾大桥上,工人们正在忙着修补客车冲断的大桥护栏。 新快报特派记者 王飞/摄
威海交警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事故鉴定结果
新快报特派记者 李小敏
“11.12”威海客车坠海事故过去几天了,昨日下午,威海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在同市委宣传部通气”后,在遇难者家属下榻的华夏会馆A楼2楼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肇事车辆鲁F09551牌金龙大客车制动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事发前车速81—99.94公里/小时,超出大桥限速至少20公里。
司机目前已被逮捕
负责新闻发布的是威海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指导科杨建清科长。在公布鉴定结果前,他先通报了案件处理的最新进展。
据通报,“11.12”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李迅建当时是“持证驾驶”,11月12日下午2时许,李迅建驾驶的鲁F09551牌金龙大客车行驶至双岛湾大桥发生侧翻落海事故。当时车上共有22人,事故造成13死8伤。事发后,李迅建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目前,威海市检察院已经正式批准逮捕李迅建。
杨建清科长正式宣布:“目前事故调查取证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而各类检测鉴定结果也已做出。”这意味着,很快,事故最终责任认定书将由交警部门向事故双方发出。
车辆刹车有问题
根据通报,司机李迅建的乙醇检验结果显示为零,也就是说,李迅建当时并未饮酒。不过,鲁F09551牌金龙大客车制动系统有问题。
对车辆安全性能的检测鉴定是由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司法鉴定所完成的,共分四项:
1.转向系统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2.制动系统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
3.轮胎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4.刮雨器性能无法鉴定。
针对制动系统问题和刮雨器为何无法鉴定问题,记者向杨建清提问。但杨建清回答,这是哈工大鉴定所出具的报告原文,交警只负责公布,具体详情要看最终事故责任认定解释。
事发时车辆超速
针对车辆行驶速度的鉴定情况由同一家司法鉴定所完成,据介绍,肇事车辆鲁F09551牌金龙大客车制动前的瞬时速度为每小时81.62—99.94公里。
记者之前曾多次上被封锁的双岛湾大桥发现,大桥两头均有明显的限速标志,注明全长550多米的大桥桥面,限速为60公里/小时,限重为30吨。也就是说,肇事司机李迅建当时在明知道限速的情况下,还是超速20—30公里,超速幅度35%—65%。不过,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超速50%以下和50%以上的处罚截然不同,最终数据还要等待交警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