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举报中心:法官违法违纪可“匿名举报”
来源:
人民网
2009年11月17日07:03
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通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https://jubao.court.gov.cn),直接受理涉及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对象的举报,成为进一步建立民意沟通和表达机制,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的重要举措。举报中心网站开通6个月,举报情况如何?监督效果怎样?
网友呼吁催生新机构
前20天,日均点击量6万余次
记者:为什么会想到设立举报中心网站,初衷是什么?
周小莹:建立举报中心网站,首先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重要措施。
今年两会期间,一些网友通过“两会网谈”呼吁最高人民法院开通法院举报网站,院领导明确表示,要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信号,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最终目标。
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利用互联网络接受群众举报,不仅有利于人民法院进一步畅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而且有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筹建举报中心网站。
同时,建立举报中心网站是贯彻落实“五个严禁”规定的迫切需要。今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随后,人民群众的举报电话、举报信件陡增。我们扩容电话、延长接听时间,依然应接不暇。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考虑发挥网络快捷的优势,改进现有的受理举报方式。
记者:举报中心网站开通后,网友关注程度如何?
周小莹:刚开通的前20天,日均点击量曾达到6万余次,日均提交的信息达到250条左右。截至10月29日,举报中心网站点击流量次数约567万余次,共收到网民提供的信息20874条,目前已办结19391条。
记者:这些举报集中在哪些方面?
周小莹:从层级上分析,网友提供的信息中,涉及基层法院的信息占55%左右,中级法院占30%,高级法院占10%左右,涉及最高人民法院的信息占2%左右。
记者:看来群众举报的焦点还在基层法院。举报类型呢?
周小莹:从类型上分析,50%左右的信息是对审判不服或者对执行不满的;15%的信息集中在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上;对法院工作的批评、建议和咨询信息占3%到5%;还有1/4左右是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其他信息。
记者:近期查处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如何?
周小莹:从1月8日“五个严禁”规定公布,截至9月30日,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核查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法院干警640人,其中经查反映失实的308人,正在调查的96人,已处理完结或者作出初步处理的236人。在作出处理的236人中,102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1人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或受到其他处理。
举报内容确保不泄密
收到举报,10个工作日内要反馈
记者:如果我是举报群众,应该怎么使用网络举报系统?
周小莹:可以直接访问我们的网站,或者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访问。进入网站之后,设定有10秒钟浏览《举报须知》的时间,之后方可在页面底部点击“开始举报”,进入“举报注册”页面,填写完注册信息并设定密码后,可进入“举报内容”页面,按照所设项目及提示逐项准确选择,核对无误便可点击提交了。
记者:怎么保证群众的举报内容不泄密呢?
周小莹:为了确保不泄密,我们做了两方面工作:一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上岗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严格的保密培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保密部门及我院保密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禁外网计算机(非涉密)与内网计算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交叉使用,坚持每周导入、导出信息使用光盘刻录。
与此同时,我们在网站前台设立了专门的服务器,办信后台设置了封闭的内网办信系统。举报、查询前台和办信后台实行物理隔离,前台、后台采取了防火墙、证书、密钥、权限、端口绑定等多重安全措施。办信系统设置了管理、办信、领导监管三种权限,并设置了严格的操作规程。
记者:举报群众怎么得知反馈,会不会出现“石沉大海”的情况?
周小莹:不会的。对待网络举报信息,我们的要求是“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回复分为程序性回复和实质性回复,要求规范性回复和个性化回复相结合。作为程序性回复,当事人会在举报信息发出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收到系统发来的通知,表示已经收到举报信息;会在举报信息发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收到系统对举报信息进行分流处理的情况反馈。对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息,系统会给予实质性回复。
记者:对一些无权办理的举报信息怎么处理?
周小莹:信息办理和分流情况是这样的,首先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95%的举报信息是转到下面法院办理的,逐级转交有关地方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
其次坚持“按职能受理,依法依纪办理”原则,对于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受理的信息,及时回复告之其怎样享有和行使自己的诉求权。如“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审判业务部门的工作范围,不符合纪检监察部门受理条件,本网站无权做出实质性回复,请通过正常的法律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或“请参看本网站《相关法律法规》栏目中的诉讼类或信访类法规,依法行使您的上诉、申诉或涉诉信访的权利”。
第三就是坚持“规范办理,及时办理”。
“祝您健康”写入答复语
人性化回复,不拒绝匿名举报
记者:能不能介绍一下你们是如何进行“程序性回复”的?
周小莹:(调出一份网站办信系统记录)这是我们给河北一位70岁老人的答复记录,在“人工答复”这一栏,我们的工作人员是这样答复的——“老人家: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将尽快转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办理。一有具体结果,我们将立即告知您,请注意查询。您在信中提到已经70高龄,建议您以身体为重,轻易不要出门上访,真诚祝愿您健康长寿。”这属于程序性回复。
记者:回复非常人性化,我没有想到。匿名举报受不受理?
周小莹:我们提倡“实名举报”,但不拒绝“匿名举报”。合理处理“实名举报”与“匿名举报”的关系,主要是为了更多地发现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我们也非常理解群众选择“匿名举报”的心理状况。
无论是“实名举报”还是“匿名举报”,我们都希望举报人能够据实举报,我们在《举报须知》中还特别提示:“凡属通过本网站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记者:我一直有个疑问,在基层和很多欠发达地区,网络并不普及,而很多信访事件发生在基层,怎么照顾到这些上网困难的群体?
周小莹:现在我们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的方式是多样化的,网络举报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另外还有信件举报、电话举报等多种方式。在网络没有普及的地方,可以采取其他的举报方式享有自己的监督权和诉求权。
网络举报的开通,一方面拓宽了与民沟通的渠道,另一方面强化了警示作用。我体会:它是一扇服务群众的窗口,既方便当事人及时表达诉求,也方便了我们快捷处理群众举报;它又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提醒法官遵守“五个严禁”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