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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节能纳入法制监管 或产生千亿市场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7日11:16
  中新网11月17日电(唐娟)十二月一日起江苏省将正式施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测算,此办法实施后,未来十年,江苏省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可望产生一千八百二十六亿元的产值。

  十七日上午,江苏省法制办联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办法》的。

  据江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如林介绍,江苏省是经济大省也是资源小省,同时还是建筑大省,全省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近一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已占全省总能耗的二成多。虽然有《节约能源法》、《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继出台,但是仍有建设单位不能按要求进行节能建设,因此迫切需要确立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管理,降低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办法》一方面完善了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制度并强调加强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管理,另一方面《办法》大力推动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推广运用。同时将积极推进即有建筑节能改造并积极采取政策扶持和经济激励措施。

  据孙如林介绍,《办法》实施后,对新建筑运用可再能生源都有明确的要求,这样将使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获得广阔前景。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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