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回家看望父母 17岁少年强奸抢劫单身女子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17日15:42
来京打工的17岁男孩小锐(化名)请假回家探望父母,却因自己平日将工资全部用于吃喝玩乐,无力给父母减轻家庭负担,于是趁夜色在小区内强奸、抢劫了一名单身女子。记者上午获悉,小锐日前被海淀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
今年5月3日2时许,小锐在海淀区某小区内,采用暴力手段,强行对一名25岁女子进行猥亵,并企图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在女子的苦苦哀求下,小锐停止了奸淫行为。后小锐迫使该女子交出一张银行卡和密码,并索要了女子的手机号,之后他从ATM取款机上取走人民币1300元。
据小锐交代,他是河北省邯郸市邱县人,去年12月来京打工,到京后一直在某银行当保安。当保安期间,小锐每个月能挣到900元左右工资,外加300元奖金。但由于平时好抽烟、上网、玩手机,把挣来的钱全花光了。来京5个多月,小锐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这次之所以心生歹念,正是因为父母提出,他来京打工半年了,希望他给家里寄点钱减轻家里负担。而小锐几乎身无分文,于是决定用“抢”的方式弄点钱来向父母表达孝心。
据悉,小锐从抢来的钱中拿了600元钱给了父母,其余全部被其挥霍殆尽。回到老家之后,小锐还多次给被害人发短信警告其不要报警,并再次向被害人索要现金2000元,称日后有钱再还。5月14日,当小锐到与被告人约好的地点拿钱时,被警方抓获。
在庭审过程中,小锐流下眼泪,为自己的行为作出了深刻的忏悔。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在强奸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小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劫取公民私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与强奸罪数罪并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张蕾通讯员李霞)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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