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车轮滚滚前行,奔波在生活路上的脚步浩浩荡荡。在这样一个高速度、快节奏的时代,阅读方式也进入了一个“读图”的新时期。
文字,记载着历史的轨迹;图片,还原了文字背后的故事。为此,本刊特开辟“法律图考”栏目,以最通俗的方式,追本溯源,带领您重新认识中国历史上的“法文明”。
许荆断案重教化许荆断蒋氏兄弟争财案
庞朝骥
中国古代法律观念中有一个重要的思想是“德主刑辅”、“教化为先”,强调“礼禁于未然之前”,主张通过教化的方式,统一人们的价值观,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官吏在处理纠纷时非常重视教化的作用,希望借此达到“无讼”的理想境界。许荆处理蒋氏兄弟争财的纠纷就是其典型个案。
东汉时期,许荆在湖南省耒阳县做太守,当时辖内有蒋氏兄弟因为争夺家产而发生纠纷,官司打到了县衙。许荆得知此事后将二人召集到一起,心情沉重地长叹一声说:“我负责管理这个地方,承担国家重任,应当尽力教化伦理,使家庭和睦,百姓安居乐业。你们兄弟为了些许财物而不顾纲常伦理、手足之情,这样看来是我没有尽到教化的职责,我有失职之过啊!”许荆说完,就命衙差端来笔墨纸张,当即写了弹劾自己的请罪书,要上呈朝廷,请求朝廷治他教化不力之罪。蒋氏兄弟见此情形,顿时感到悔恨和内疚,重归于好并请求许荆治他们的罪。
这个纠纷的圆满解决,印证了中国古代社会一直主张的将司法过程作为宣教活动,将法庭作为教化场所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