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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规定交警罚款须录像遭基层漠视 成一纸空文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8日15:03
  去年11月,河南省交警总队发布“从严治警规范执法六条规定”,其中第一条规定,交通民警上路执勤执法时,必须佩戴使用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对交通违法进行经济处罚的,必须全程摄录,留存备查,否则一律不得进行处罚。

  一年过去了,在郑州等城市,这一规定贯彻非常到位,但是在基层很多地方,落实却不尽如人意。有着货车司机代言人之称的王金伍直言,交警不现场摄录的原因是为了乱罚款。

  货车司机的质疑:“你们为啥不现场录像?”

  最近一个月时间,王金伍一直频繁地给卢氏县交警大队打电话、发信函,这位货车司机代言人自2007年被今报报道后,引起了包括央视、中国青年报等上百家媒体的持续关注。全国各地的货车司机纷纷慕名找他代理自己遭遇的乱罚款案件。其中,自2008年9月17日至今年8月5日,关于卢氏县交警大队的乱罚款案件就有45起。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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