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证监会表示基金评价应遵循六大原则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1月18日19:26
  中广网北京11月18日消息(记者陈柏君)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9时22分报道,中国证监会17号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评价机构的评价方法、信息采集、发布方式及行为进行了规范。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所谓基金的评价业务,包括基金评价机构及其评价人员对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开展评级、评奖、单一指标排名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评价活动。证监会根据25家机构的88条反馈意见,证监会经过剔除重复、整理归纳,最终出台了这20条意见,主要体现了6个方面的原则。这6条原则具体包括:

  一,长期性原则,即注重对基金的长期评价,培育和引导投资人的长期投资理念,不得以短期、频繁的基金评价结果误导投资人;

  二,公正性原则,即保持中立地位,公平对待所有评价对象,不得歪曲、诋毁评价对象,防范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

  三,全面性原则,即全面综合评价基金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或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不得将单一指标做为基金评级的唯一标准;

  四,客观性原则,即基金评价过程和结果客观准确,不得使用虚假信息作为基金评价的依据,不得发布虚假的基金评价结果;

  五,一致性原则,即基金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保持一致,不得使用未经公开披露的评价标准、方法和程序;

  六,公开性原则,即使用市场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使用公开披露信息以外的数据。

  另外,证监会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此次出台的《管理暂行办法》将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责任编辑:杨笑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