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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安整治非法用违规车辆行为 可打110举报

来源:红网
2009年11月19日00:42

  长沙公安铁拳整治民警非法用车 拨打110可举报

  红网长沙11月18日讯(记者 刘怡斌 通讯员 百成)陈敏是长沙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的一名民警,从今天开始,陈敏和他的队友们就在自己所属巡逻班组的巡逻车驾驶台前,端端正正摆放一张长沙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非法使用违规车辆宣传警示卡片,提醒自己和队友规范用车行为,杜绝非法使用违规车辆。

  长沙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等部门今天透露,为强化队伍管理,着力解决少数公安机关、公安民警非法使用违规车辆和办案暂扣车辆的问题,努力建设和谐警民关系,切实维护长沙公安机关良好形象,自11月份开始至今年年底,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整治非法使用违规车辆专项行动。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包括:一是清理暂扣机动车辆。暂扣机动车辆在暂扣3天内必须交本级公安后勤装备部门统一保管。二是寻找暂扣车辆失主。执法办案暂扣车辆确有被盗抢嫌疑的,应加大甄别力度,积极寻找车主。三是清理民警私用车辆。凡不能提供合法购车证明的无牌假牌套牌或利用办案私留的车辆,一律上交单位处理。四是规范警牌警车使用。严禁出借警牌和警用车辆;严禁其他车辆套用警牌;严禁为其他单位车辆上警牌。

  依据工作方案,此次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方案规定“六条红线不得触碰”,如使用办案暂扣车辆和套用警牌车辆的,一律对使用车辆民警禁闭、对警种部门“一把手”免职;办案暂扣车辆3天内未及时交后勤装备部门统一保管的,一律追究办案单位“一把手”责任;出借警牌警车的,一律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责任;民警使用违规车辆的,一律予以免职并治安拘留;购买使用盗抢车辆的,一律清除出公安队伍,并立案侦查;民警违规使用车辆的,一律上追一级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民警配偶子女使用违规车辆的,视同民警本人违规。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各部委、支队、警校、分县市公安局均已层层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警纪警规,深刻认识非法使用违规车辆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教育和引导民警自觉参与、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为加强监督,确保集中整治实效,长沙市公安局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提供民警非法使用违规车辆线索,接受社会监督。

  长沙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非法使用违规车辆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110(24小时录音举报电话)

  82587770(正常上班时间举报电话)

   作者:刘怡斌 百成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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