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质量成关注焦点
来源:
沈阳日报
2009年11月19日06:56
在市民提出的供暖问题中,供暖质量等问题成市民最关注的焦点。这些难点问题同时也是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的重点。
张先生问:我们最关心的是供暖质量,据我所知,房产局作为管理部门已经出台了关于退费的规定,执法局作为执法部门在这方面有什么措施吗?
答复:今年沈阳市出台了《沈阳市居民住宅供热室温检测及退费规定》,对居民住宅供热室温不达标问题提出具体的测温和退费办法。居民用户室温达不到标准的,根据《退费规定》供热企业要对用户进行退费。对于供热不达标的企业,执法部门还要依据《沈阳市城市供暖管理办法》予以2000至10000元的罚款并监督供暖企业整改。退费不是目的,罚款也不是目的,政府的最终目的是要让供热达到规定的18℃的标准,真正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崔女士问:如果市民夜间发现商业网点盗窃供暖水而影响居民供暖的情况,向执法局反映管不管?
答复:一定管。为了做好今年的供暖执法工作,执法局设立了投诉举报电话,供热单位、采暖用户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电话反应供暖违法问题,我们会及时查处解决,给市民一个满意的答复。执法部门还成立了夜间机动执法队,对重点供暖违规行为随时进行查处。对供热中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首次不处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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