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学制造恋爱骗局 女出纳落入报复陷阱
本报讯(岳红革 王皓江 记者 郭红文) 好朋友为身为出纳的好友“设计”,诱使其一步步贪污公款,用公款买房、出游及高档消费。昨日记者了解到,经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立案侦察,咸阳某货运公司西安快运站原出纳马某涉嫌贪污公款107.8万元,其中与同事汪某涉嫌共同贪污公款18.9万余元,与朋友王某涉嫌共同贪污公款63万元。三人涉嫌贪污公款案已被新城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终结,移送起诉。
今年22岁的王某与今年21岁的马某是中专同学,毕业后王某到一家汽车销售店工作,而马某则供职于咸阳某货运公司西安快运站任出纳。王某得知马某所在快运站生意红火,手中每天都要经手大量现金,而自己花钱大手大脚,经常入不敷出,又想到马某好冲动、性情比较偏激,她便想了一计。2007年12月中旬的一天,王某叫来一位男同事与马某在一家咖啡馆见面,在男同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称是给马某介绍的男朋友,事后她又告诉马某对方对她“不满意”,并说了一些不好的言词。马某顿时恼怒,随即与王某商量怎样教训这位男士。王某便借机称:“我认识黑社会的,不过得花钱。”马某表示“这好办”。
从2008年1月至7月,马某利用所在快运站财务管理上的明显漏洞,通过偷取旧的《托运收货单》,鱼目混珠重复报账的办法,先后用217张收货单,套取快运站公款现金107.8万元据为己有。同年3月至6月,马某还伙同查票员汪某,采取虚增发放货款的手段,分9次套取快运站公款15.6万余元;采取偷取《托运收货单》重复报账的手法,用10张旧收货单套取公款现金32924元,共同贪污公款18.9万余元。
同年1月至7月,在明知马某的钱是贪污的公款的情况下,王某继续怂恿鼓励马某,并以编造的打架教训费、赔付费等种种名头,从马某手中获得贪污的公款共计63万余元,涉嫌贪污共犯。马某还用贪污的公款买了房子、携家人外出旅游,出入高档场所购物、玩乐等。
今年8月,新城区检察院根据单位举报对此案进行了立案侦查。当检察官根据己调查掌握的情况发动政策攻势,并当场从马某使用的名牌皮挎包中搜查出其备用套现的几张旧货票时,马某才交代了犯罪事实,检察官进一步查清了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