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曝光7条电子商务霸王条款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1月20日15:57
新华网重庆11月20日专电(记者郭立)重庆市工商局高新区分局日前披露了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的一些霸王条款,提示了这一新的商务领域依然存在的老问题。
高新区工商局合同科负责人表示,高新区是重庆市电子商务企业密集度最高的区域。在调查中,工商部门共收集了20多条带有“霸气”的电子商务不平等条款。此后,工商部门邀请了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律师以及消费者代表对这些霸气十足的条款进行了逐一点评,并从中选出了最具代表性的7个霸王条款。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工商部门已对各违规企业下发通知,要求企业回去自查自纠,自觉清除。消费者遭遇上述霸王条款可拨打12315投诉。
据了解,这些霸王条款包括:一、本网站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本网站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二、用户明确同意信息服务的使用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三、本网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四、本网站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五、在本网站购买的商品,自购买日起(以到货登记为准)7日内出现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六、本网站永不退款;七、一经查实,本网站有权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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