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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妇联:培树女性新典型 拓展工作新局面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1月20日16:15
  近年来,地处边疆、少数民族众多的云南省,涌现出了“中国十大女杰”、“中国百名优秀母亲”张桂梅,“中国十大杰出母亲”王秀珍,全国“2005、2006年度十大民间禁毒人士”金木玲、金木布,全国绿化女状元廖春花、龚艳琼,全国“双百”人物、全国道德模范罗映珍,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尼玛拉木等一大批优秀妇女典型,可以说群星荟萃,星光灿烂。她们或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亲切接见,或作为云南各民族妇女的杰出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参政议政……这些典型不但成为云南2100多万各族妇女的旗帜和标杆,有的还成为全国妇女中的典范。

  云南省妇联始终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把挖掘、培树、宣传优秀妇女典型作为拓展妇联工作新局面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动作用,引领广大妇女创造新业绩,实现新发展,开创了云南妇联工作的新局面,成为云南妇联工作的一大特色。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率领全国妇联调研组2009年10月在云南调研时认为:云南省培树妇女典型的做法具有云南特色,走在了全国前列。

  一、在培树妇女新典型上着眼,一大批优秀妇女脱颖而出

  云南是一个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欠发达为一体的边疆多民族省份,如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团结和引领全省各族各界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使之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的生力军,一直是云南省妇联在宣传思想工作中探索的课题。近年来,我们通过不断的探索和总结,把妇联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放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上,确立了把挖掘、培树、宣传具有时代性、引领性的优秀妇女典型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点,形成了学有旗帜、干有标杆的云南妇联宣传思想工作模式。

  在宣传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全省妇联的中心工作,以挖掘妇女新典型为重点,加强与新闻单位和媒体的合作,寻找宣传各类典型与推进妇女发展工作的结合点,深入挖掘、培树和宣传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和各个阶段、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妇女新典型,使一大批妇女新典型成为全省家喻户晓和广大妇女学习的楷模。自2005年以来,我们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中央驻滇和省级各大媒体,由省妇联主要领导带队,对在工作调研或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的妇女典型,进行深入挖掘和重点宣传,推出了一系列有深度、有影响,面向基层、贴近妇女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全省各族各界、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妇女新典型,极大地提高了女性新典型的社会知名度和各级妇联组织在全社会的影响,展示了当代云南妇女的风采。如2006年,省妇联主要领导在玉溪调研期间了解到玉溪市北城镇居委会主任王秀珍,从卖豆芽菜起家到如今创办9家企业,致富后通过自己的企业接收、帮助和转化100名刑释解教和有社会劣迹人员,回报社会的感人事迹,我们迅速组织中央驻滇和省级各大媒体对她的先进事迹进行了深入挖掘,推出了《王秀珍和她的100个孩子》等一系列有深度、有高度、有影响的宣传报道,使王秀珍的先进事迹很快走向社会、走向全国。2006年,王秀珍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母亲”,2007年当选党的十七大代表。其中《王秀珍和她的100个孩子》还荣获2006年全国省级党报好新闻一等奖。2007年,省妇联了解到临沧市永德县罗映珍全力照顾已经成为植物人的缉毒英雄丈夫罗金勇,在600多天的时间里为丈夫罗金勇写下600多封情书并将其唤醒的感人事迹,立即组织各大媒体对罗映珍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通过组织媒体的挖掘宣传,罗映珍于2007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道德模范,今年又入选全国“双百”人物。云南省妇联还充分利用“北京+10”、云南省妇女第九次代表大会、妇女法的实施、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座谈会、“三八”节、“六一”节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仅2008年我们联系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中央媒体及云南省各媒体报道妇女事业发展成就的稿件就达500多篇(条),与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举办“女性与广播”高层论坛,引导媒体更加关注对女性新典型及妇女问题的宣传,为构建内外互动、上下联动的妇联大宣传格局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同时,积极开展各类评选表彰活动,引导激励广大妇女以“爱岗敬业、争先创优、无私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创造新业绩、实现新发展。2007年,省妇联与云南电视台联合开展了云南“十大感人母亲”评选表彰活动;2008年,在全省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先进集体、优秀助廉家庭、百名廉内助”评选表彰活动,省妇联在保持与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密切联系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开展首届“云南十大女杰”评选活动;今年“三八”节期间,又评选表彰了“百户学科技家庭、百户创新绩家庭、百户促和谐家庭”。挖掘、培养、树立了一大批有社会影响的先进女性新典型,在全省引起了较大反响,激励了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建功立业、奋发进取,形成了人人赶先进、赞先进、学先进的浓厚社会氛围。我们积极向全国妇联和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各类先进女性新典型,其中向省委宣传部推荐的先进妇女典型,均被纳入全省的典型宣传和评选,统一推向全省和全国。

  二、在发挥妇女新典型引领作用上着力,使广大妇女学有旗帜、干有标杆

  狠抓妇女典型的培树、发挥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使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学有旗帜、干有标杆,有效促进了云南妇联工作,成为云南妇联工作中最具有云南特色的工作品牌。

  “阿惠家政誉满春城。”当初从一名女大学生到如今的家政品牌,昆明市阿惠家政服务公司总经理毕惠仙绝对不会想到,当初仅为下岗后的生活在妇联的帮助下而不得不从事的家政工,2006年竟然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目前“阿惠家政”已成为云南乃至全国的品牌,在妇联组织的扶持下创办“阿惠家政服务中心”,常年可吸纳200多人就业。她荣获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创业带头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入围奖”、“云南省十大再就业明星”等荣誉称号。当初由一名女大学生成为养鸡专业户的李海燕,自1997年以来经过妇联组织10多年不间断的培树,她和丈夫创办的昆明华曦牧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成为云南最大、全国第三的生态土鸡蛋专业化集团公司,个人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中国杰出创业女性”、“中国科技大王进边陲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08年当选中国妇女十大代表,今年又应邀参加了在智利圣地亚哥举办的“世界妇女高峰论坛”大会。仅2007年就带动5000多户农户增收930多万元,2008年带动农户增收达1200多万元。工作中,我们以创业带动就业,以项目扶持引领全省各民族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紧紧抓住民生这个广大妇女的“第一需求”,通过实施“小额信贷”、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妇女发展循环金、“母亲水窖”等项目的大力推动,为全省妇女的创业就业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确保了全省各民族妇女得实惠、普受惠、常受惠,促进了全省妇女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在培树妇女典型上作为,推动了全省妇女工作的发展

  培树妇女典型,宣传推介妇女典型最终的目的就是要让典型成为引领全省妇女姐妹们在积极投身经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助推器”、“发动机”。因此,云南省妇联在培树妇女典型上始终注意发挥她们的作用,使她们成为助推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吸纳、带动或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由此催生了一大批响当当的“妇”字号典型,促进了全省妇女工作的全面发展。

  2008年在震惊中外的“5?12”大地震中,云南省妇联及时开展了“把爱留给孩子—云南妇女在行动”、“把爱留给孩子,爱心家庭一对一结对关爱灾区儿童行动”等支援汶川地震灾区行动,云南省妇联发出号召,要求云南妇女典型们带头响应,尽其所能向灾区捐款捐物献爱心,积极踊跃加入爱心家庭一对一结对关爱行动。全省培树的典型在省妇联还没有发出号召之前,早已投入救灾和捐赠活动中,有的积极捐款捐物,有的参加抢险队,直接奔赴灾区参加抢险救灾,为广大妇女做出了榜样。今年,云南省妇联又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大局,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促进妇女创业就业为主题,组织召开“改革开放30年与云南妇女发展”座谈会和论坛、“纪念新中国60年与云南妇女发展论坛”,以组织论坛的形式为推出的女性新典型搭建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让典型现身说法,为全省广大妇女传授创业就业的亲身经历和成功经验,在彰显云南妇女勇于面对挑战、自强不息、勇立潮头的巾帼风采的同时,为在新的形势下引导更多的妇女增强创业信心、以创业带动就业提供了十分宝贵的经验。目前,结合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云南省妇联还将认真总结全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和以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中的经验和成功可推广模式,进一步深入挖掘、宣传、表彰一批优秀女性创业新典型,并在全省组织开展优秀女性创业典型经验交流暨巡回演讲活动,通过对这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团结和激励全省各族妇女坚定发展信心,正确对待当前金融危机给妇女自身发展带来的冲击,统一全省广大妇女的思想和行动,激励广大妇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身到和谐云南的建设中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人民网-中国妇联新闻)
责任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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