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抽长江水兑油 武汉石化“内鬼”受贿后接收
来源:
长江商报
2009年11月21日01:48
父子俩打造“石油帝国”,注册7家公司对外销售油品。他们抽长江水兑入石油中,向武汉石化等多家企业供应,销售金额达1.6亿元,非法牟利达2940余万元。近日,该案在江苏省高院终审宣判,牵涉进来的武汉石化7名“内鬼”,因受贿罪受重处。
从长江抽水兑油
江苏扬州的陈伟一家经营油品生意。2003年下半年开始,陈氏家族与人合伙组建了“石油帝国”,先后注册7家公司,对外销售油品。
当年,在和武汉石化、荆门石化等企业的生意交往中,陈家靠着多次向相关人员行贿,为生意打开了方便之门。
头几次配送完成后,在陈伟的授意下,船上雇员开始往销往武汉石化等企业的油品中掺水。
据查,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船员多次抽取长江水注入油罐中。由于武汉石化的部分工作人员接受了贿赂,导致武汉石化接收了共计24船次的掺水油,销售金额达8800万余元。
7名“内鬼”接收“兑水油”
2005年6月,武汉青山检察院反贪局接到举报称,武汉石化的原油质量低劣。该院经过艰难取证,使武汉石化一帮“内鬼”浮出水面。
原来,从2004年起,江苏油品供应商陈明(陈伟的大儿子)伙同他人,将4条专门往武汉石化拖运油品的货船船舱,“改造”成为明舱和暗舱——暗舱里装的是劣质油,甚至是直接从长江抽入的江水;明舱则只占一小部分,用来装合格油,只供交货时化验用。其间,陈明向一路为劣质油大开“绿灯”的武汉石化工作人员周某、姚某等7人行贿160余万元,武汉石化先后购买了近亿元的劣质油品。
2005年9月,办案人员赶赴江苏省,将当地知名的“纳税大户”、犯罪嫌疑人陈明抓获归案。反贪干警仅为企业追回了400余万元的损失。
家族企业负责人自杀
2006年初,以陈伟为代表的陈氏家族因涉嫌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事实,进入了扬州警方的视野。
2006年4月,陈伟被监视居住。陈伟的次子陈忠便辗转到杭州等地躲藏。2006年10月17日,陈忠在洛阳被警方抓获,次日被带回扬州。儿子被抓后,2006年11月,陈氏家族企业的负责人陈伟因为压力太大自杀身亡。
江苏扬州市中院经数次开庭审理后查明:2003年下半年至2005年期间,陈氏家族与人合伙经营的石油企业,先后向武汉石化等企业供应的掺水伪劣油品,销售金额和货值金额总计逾1.6亿余元,其中,“兑水油”非法利润为2940余万元。
经过长达3年的侦查取证,近日,江苏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陈忠犯销售伪劣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雇员陈军等4人获刑2年到10年不等刑期。5名被告被处罚金总计达2200万元。陈明将另案处理。
本报记者 张勇军
扬州时报 记者 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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