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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逮捕权上提后首例渎职案 国资部门干部被捕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2009年11月23日06:45

  逮捕权上提后我省首例渎职案

  武汉国资部门一处级干部被捕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张真真、通讯员许丽薇、潘若山)因滥用职权,16日,武汉国资部门一处级干部刘某被该市检察院批捕。

  据该市江汉区检察院侦查,刘某在负责某国企改制工作中,滥用职权,采取故意隐瞒事实、擅自做主的手段,利用自己掌握的信息,与社会人员勾结,擅自处置国有资产,致使国家损失200余万元,刘某个人从中获利70万元。

  以往这类案件直接由江汉区检察院批捕。今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规定,将职务犯罪案逮捕决定权上提一级,对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立案侦查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的,应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以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

  江汉区检察院于是报请该市检察院批捕。据了解,这是上述规定出台后,我省批捕的首例渎职案

责任编辑:张若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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