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级以下检察机关逮捕权20日起上提一级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刘自贤、通讯员袁明)17日,为期4天的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会议暨侦查监督业务培训结束。会议对职务犯罪逮捕权上提一级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此项改革20日在全省统一实施。
省级以下检察机关逮捕权上提一级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省从20日起,下级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需要逮捕的,必须报上一级检察机关审查决定。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确保这项改革顺利实施,严格遵守办案法定期限,严格遵守办案程序,严格把握办案要求。在确保改革有序推进的同时,自侦办案工作精力不散、标准不变、力度不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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