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任东杰 11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两起重大、疑难的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坐在会议室里的除了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外,还有武树森、张釜、连建设、张志义4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他们是省高院特意邀请来列席审委会的。
审判委员会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在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时,一般不对外公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文显向记者介绍说,邀请人大代表特别是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审判委员会,是吉林省高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方式之一。张文显说,近两年来,人大代表感到法院把自己的位置摆得更正了,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对司法机关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清楚了;由于法院信息公开,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法院的一些重要事务的研究、咨询,邀请人大代表观察庭审活动,列席审判委员会,这样,他们对法院的工作状态、法官工作作风、法院服务大局方面、维护稳定方面、保障当事人的权利方面等等工作进一步了解,同时也了解了法院工作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对法院的工作也不断地理解。理解了,反过来又对法院的工作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法院重视人大代表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对法院规范司法、文明执法方面起了很好的作用,对法院自身的工作起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加强了法院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司法的公信力也在广大人民群众中逐步提高。
这4位省人大常委都是第一次参加法院的审判委员会会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们说,这种做法很好,它既可以让人大代表直接了解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重大案件的工作情况,又有助于人大代表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在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更加客观、准确。
张文显告诉记者,今后,吉林省高院将在谋划法院整体工作,法院工作的主题、中心任务、做好法院工作的着力点这些方面,进一步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将进一步扩大人大代表工作的范围,创新工作机制,在工作的形式、方式、方法上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