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建社区的涉毒问题,相关管理部门一直没有放松打击。一部门负责人昨日受访时告诉记者,虽然该地区的吸毒贩毒情况近年来得到了一定控制,但轻言根治,却绝非易事。
根治新建社区的“毒瘤”,究竟难在哪里?记者调查发现,主要是两大难题。
打击处理难,年老多病成毒贩挡箭牌
年老多病难打击
被警方从家中抄出毒品的向太婆,今年71岁,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与儿女住在一起。
据了解,辖区派出所民警几乎每周都要去她家进行缉毒行动,每当搜出毒品,向太婆都承认是自己干的,与子女无关。
查获毒品后,理应抓人关人,但每每这个时候问题就出来了。向太婆体弱多病,警方无法对其打击处理,因为如果她一旦犯病,医疗费用无人承担。在一次缉毒行动中就遇到了尴尬局面:警方刚将向太婆带上警车,她突然犯病,后被送到医院,当天医疗费用就高达800元。找到其家属要求承担这笔费用,却被一口回绝,警方只得为向太婆垫付医疗费。
街工委有关人士说,向太婆每年因贩毒被警方查获的次数不下十次,但因为这个原因,这个贩毒多年的“毒婆婆”一直未能被“收监”。也许正是有了“年老多病”这个挡箭牌,向太婆在新建社区几乎没有停止过贩毒。
辖区内另两名“毒婆婆”的情况,也与向太婆如出一辙。据了解,在武汉其他一些地区的“毒窝”从事交易的毒贩,也多是老年人和残疾人。
搜集证据也很难
另一方面,对警方来说,搜集证据也是一大难点。
在打击吸毒贩毒行动中,虽然不时会有人提供线索,但没人愿意站出来指证,对“毒婆婆”们的贩毒事实无法形成核心的证据链。
记者还了解到,即使有强有力的证据指证这些“毒婆婆”,被法院判刑,但她本人和家属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监所会批准对其监外执行。就拿向太婆来说,她就曾经被判刑,今年3月才结束刑期,即使监外执行,她依然敢以身试法。
对监外执行,相关部门的解释是,参照2008年2月29日公安部颁布的《看守所拘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三节第17条、第18条规定:罪犯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本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看守所提出书面申请;生活不能自理鉴定,在经过鉴定后也可申请监外执行。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病情鉴定,应当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解释,也许向太婆就符合这样的情况,才被实行监外执行。
对不予接收关押“毒婆婆”一事,相关部门的解释是,参照1991年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章第5条规定: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由医生对人犯进行健康检查,填写《人犯健康检查表》,如果不予收押,由送押机关依法作其他处置。对于收押后发现不应当收押的,提请办案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硬件更新难,社区内各类措施跟不上
外来人员占一半
新建社区居民郭婆婆说,新建社区是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占一半以上,居民这几年主要靠出租房屋为生,大都把房子加盖到三四层,租给外来人员,甚至有的租户搬到别处居住,这里的房子已转租几道手,房租本来就很便宜,一间房一个月不到100元,转租之后最后成了日租,有的日租低达5元,为那些吸毒人员提供了场所。
公安部门也表示,对这些外来人员的管理,目前也是一个难点。
百条小巷便出入
社区相关负责人说,新建社区四通八达,大小巷子有100多条,光出口就有18个,虽然社区安排了8个安保队员日夜巡逻,但吸毒人员出入十分便捷,这个路口进那个路口出,即使安保和民警蹲点守候,抓捕的难度也很大。
二七街街工委负责人说,如果要封堵出口涉及消防通道,上级管理部门也难批准。
探头路灯都太少
新建后街梁爹爹说,社区虽然在18个出口处安装有监控探头,但由于社区每日有近万人出入,监控探头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新建二街的蔡小姐说,社区里灯光非常昏暗,一些偏僻小巷根本没有路灯,成了吸毒人员的优良场所。记者在数次的探访中也发现,躲在黑暗的巷子角落,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二七街街工委有关负责人称,安装更多的探头涉及经费,安装路灯也需要路灯部门的支持。
编后:连续几天的采访,记者心情非常沉重,不能说相关管理部门没有尽力打击,但种种实际困难却摆在面前。读者朋友,如果您对根治新建社区的“毒瘤”有什么好办法,欢迎拨打晨报新闻热线85777777参与讨论。